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教育

陕西理工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1-18 22:37:23 | 文章来源: 中国美术高考网

 

四、收费标准:

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高等院校收费标准执行。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9000元/年、音乐学7000元/年、美术学7000元/年;住宿费标准分为650元/年、800元/年和1000元/年,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学生资助(奖、贷学金,勤工助学)形式

1、奖、助学金: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学院制定了以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金叶奖学金等为主的奖学金实施细则。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困难补助、设立助学岗位等多元化资助体系。

2、勤工助学实施办法:学校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3、学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理工学院

七、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八、监督与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部门对招生过程实行全程监督。认真做好招生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九、办学地点

南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朝阳路(723000)

北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褒河镇(723000)

招办电话:(0916)2641900 2641884(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sn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snut.edu.cn

招生邮箱:http://zsb.snut.edu.cn

   上一页   1   2   3  


 

凡注明 “艺术中国”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艺术中国” 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艺术中国,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打印文章    收 藏    欢迎访问艺术中国论坛 >>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留言须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