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美术学(师范类)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掌握美术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现代教育观念,适应教育改革需要,能够在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研究的教师以及其他美术工作者。
本专业主要开设美术概论、中外美术史、技法理论、素描、色彩、中国画、油画、版画、书法篆刻、工艺设计、计算机应用等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外出写生、专业考察、教育实习等。
学习两年专业基础课,从三年级开始分国画,油画,水彩,工艺等方向组织教学。
就业方向: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研究的教师以及其他美术工作者。
授课形式:专业技法课分专业小组,分组教学。
学制四年,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招生计划 80名
3.艺术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研究和实践等方面知识和能力,可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主要开设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图形创意、平面构成、色彩构成、专业技法、专业实践、计算机辅助设计、艺术设计理论等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为设计市场调查,专业实践等。分为视觉传达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学习两年专业基础课学习,在三年级开始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和装饰设计等方向组织教学。
就业方向:设计公司、广告公司的设计人才。
授课形式:专业技法课分专业小组,分组教学。
学制四年,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招生计划100名
一、招生层次:本科
二、办学性质:普通本科院校
三、录取政策及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第一志愿优先)的办法录取。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各专业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故今年只招收应试英语语种的合格考生。
艺术类:
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考试(陕西省美术类认可省上的联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成绩合格者,我校将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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