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搞了三十多年收藏的画家沈女士,最近发现自己上当了:2011年春拍会上,她从南京十竹斋拍卖公司花了将近24万元拍回的一件清代翡翠手镯,戴了半年多,把玩很喜欢,经朋友提醒,拿去一家机构检验,原来这宝贝并不是古董,而是十足的假货。
24万元买回假古董
沈女士将24万元拍来的“清·翠手镯”送到珠宝鉴定中心,没想到被鉴定为假古董。
鉴定证书显示,这件所谓的古董A货翡翠,不仅不是古董,还是处理品。“是行业上俗称的‘B+C’货,经过充胶和着色处理过的。”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南京大学珠宝产品质量检验站专家张学云说。
据业内人士分析,造假者选取普通的翡翠底料打磨成手镯,经强酸浸泡一段时间,可以泡掉天然的杂质;然后在空隙中加入透明的“胶”,使其质地通透;再通过热处理、人工上色,手镯就有了黄、绿两种颜色。如此这般,一个普通的灰白底色的手镯,就变成了A货手镯。
拍卖公司或幕后操纵
十竹斋号称有三四百年的历史。据了解,2004年,经南京市文物公司授权,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成立。
在沈女士提供的十竹斋2011年春拍图录上,记者看到了这件拍号140的“清·翠手镯”,拍卖底价为5万至7万元。
除了规定程序的分发图录、媒体宣传之外,针对特定的拍品,拍卖公司会在前期找一些专家写论文肯定其艺术地位,或请专家就某一拍品在网上展开激烈讨论,或私下对意向购买者拍胸脯担保,等等。
沈女士丈夫最终以21万元的价格拍下,加上付给拍卖行的佣金,共计花费近24万元,“当时发现‘清·翠手镯’没有证书,十竹斋的肖经理向我保证,来源很可靠。出于信任,就没有放在心上。” 得知是赝品的沈女士大吃一惊,立即联系卖家要求退货。然而拍卖行拒绝了她,理由是《拍卖规则》上写明“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其代理人应亲自审看拍卖品原物,对自己竞投某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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