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河南男子杜某等4人因盗取颐和园北侧荒地两座古墓中的文物并低价转卖,而以涉嫌盗掘古墓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由于从小生活在古都洛阳,古墓文物众多,他们耳濡目染地了解一些文物知识,因此来到北京后,只要有空4个人就会凑到一起,研究古墓葬并四处打探古墓葬的消息。4人在旧货市场购买了专业考古使用的洛阳铲、探针、强光手电等工具备用。检方指控,去年12月的一天凌晨,杜某等4人在海淀区安河桥北一块菜地内盗掘古墓葬,并将盗得文物低价转卖。
杜某说,案发前的一天夜里,他开车拉活到安河桥北附近时,发现一块空地上有灯光,凑近细看,发现墙内有两座古墓,有人正在现场挖掘。此后,杜某带着朱某一起来到这片荒菜地,利用探针、洛阳铲等去实地探测了几次,最后确定了古墓位置。他随后联络袁某、胡某准备动手。
去年12月,4人带上工具来到荒菜地,经过两小时的挖掘,挖开其中的一个墓穴,将其中5个小青花瓷罐和1个大青花瓷罐运走,当天以6000元的低价卖掉。被告人朱某说,开始他听别人说盗墓很刺激,出于好奇就去挖挖试试,刚开始是觉得很刺激,但是挖到骨头时,有点害怕了,挖了一米半深左右,就发现了青花瓷罐。
第一次得手后,4人觉得钱来得容易,再次去荒菜地挖墓时,被巡逻民警逮了个正着。事后北京市文物局工作人员现场勘探、鉴定,确定被盗挖的古墓至少在清代以前,不排除是辽、金时期的可能。由于4人的盗挖行为,古墓葬已经被造成了很大的毁坏,破坏了它的科研价值和艺术价值。此案未当庭宣判。
-检察官说案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说,根据刑法规定,4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掘古墓罪,按照法律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检察官同时提醒盗墓者,在文物倒卖中,其实盗掘古墓者获利很少,都是文物商获利较多,为了获取这么一点点利润而付出自己的自由,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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