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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已成产业化 所盗文物1小时即可出手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1-06-14 10:03:41 | 文章来源: 大众网-大众日报

被盗文物一小时就能出手,三天时间可以通过二次倒手出境 文化遗产保护面临诸多难点

6月11日,南旺枢纽考古遗址公园在汶上县南旺镇奠基,借京杭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之机,一度遭到严重破坏的大运河南旺枢纽工程被提到了国家保护的层面上并获得切实支持。同日,总投资约8.8亿元的孔孟文化遗产地保护项目正式获得世界银行贷款5000万美元。这两件事,为山东省文物保护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不可移动文物4万余处

山东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文化灿烂,文物资源丰富。全省已发现各类不可移动文物4万余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处(泰山、“三孔”、齐长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87处,市、县(市、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7000处;省级优秀历史建筑373处;历史文化名城18座,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7座。

据最新统计,全省现有馆藏文物150.2万件,三级以上珍贵文物168677件,其中一级文物10626件。与“十五”时期全省文物登记数量相比,馆藏文物总量增加22%,一级文物藏量增加近一倍,馆藏文物总量和一级文物藏量两项数字均居全国前列。

山东古文化遗址众多,尤以史前文化遗址最为突出,以淄博后李遗址、济南龙山遗址、泰安大汶口遗址命名的“后李文化”、“龙山文化”、“大汶口文化”,为中国文化考古分类学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国家人类文明探源工程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盗墓已完全产业化”

文物资源丰富也让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由于墓葬和遗址众多,一些田野文物成为众多盗墓者觊觎的对象。枣庄、临沂、济宁、菏泽等多个市,先后发生多起盗墓事件,田野文物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去年山东邹城破获的盗墓大案揭开盗墓行业的冰山一角。盗墓者已经发展到团队化、机动化,在巨大的利益引诱下,某些村民竟以盗墓为业,他们内外勾结,以偷盗古墓为目标。而文物管理单位的防范措施却捉襟见肘。文物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原先需要等待“识货者”的被盗文物,现在一小时就能出手,三天时间可以通过二次倒手出境。“与过去相比,盗墓已完全产业化。”邹城一名文物局工作人员忧心忡忡地说。

包括邹城在内的国内盗墓案件再次为田野文物的保护工作敲响了警钟,建立行之有效的田野文物保护机制刻不容缓。据了解,全省有文物发掘资格的人员在100人左右,而全省文物点却有3万多处。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郑同修说,虽然山东为一些遗址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并组建文物保护员队伍,但对于多数远离村庄、遍布田野的遗址来说,要想达到实时全面监管仍有困难。

地下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旦遭到破坏,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更令人扼腕的是,有些地方政府不能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建设中破坏文物的事件时有发生,也有一些开发商不履行文物报批手续,违法强行施工,破坏地下文物。因人为原因致使一些地下文物遭到不应有的破坏或损失令人痛心。

完善政策

坚持“文物保护先行”

去年12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的《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重点突出了田野文物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没有专门机构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聘请一至三名文物保护员专门负责管理,并支付合理报酬,费用在文物保护经费中列支”。这一规定涵盖了我省所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明确聘请文物保护员的责任人是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了文物保护员的数量,保证了经费来源,有效解决了田野文物保护难的问题,这在全国的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中开了先例。

山东省还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地下文物保护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埋藏文物丰富的地区划定为地下文物保护区,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参照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

省文物局局长谢治秀告诉记者,《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试图解决文物保护与基础建设的矛盾。根据条例,山东基建工程遇到三种情形需先进行考古调查、勘探,这三种情形分别是进行占地两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或者在地下文物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事先报请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

要保护好文化遗产,经费是基础。从我省实践来看,一大批博物馆、遗产地已经成为当地的重要文化品牌和社会公众观光旅游的目的地。泰山、曲阜“三孔”、蓬莱阁每年接待中外游客1000多万人次。据统计,去年全省文化遗产创造的直接收入已达40亿元,拉动第三产业产值达350亿元。文物资源作为发展地方经济和第三产业不可或缺的支柱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影响力已经得到越来越大的彰显。

文化遗产不仅属于本国本民族,也属于全世界全人类,保护好我国的文化遗产也是是全世界共同的责任和意愿,在世界范围内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是目前国际上文化遗产保护的一大趋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成立了“世界遗产基金会”,为世界各地濒危文化遗产提供资金、技术等支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等多家机构近年来也积极地在为保护各国文化遗产提供资金支持。

中国是文化遗产大国,又是发展中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任务艰巨,经费不足,在当前国际合作广泛开展的背景下,也应该积极寻求国际支援,借助国际力量来实现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目标。此次孔孟文化遗产地保护项目获世行贷款正是利用国际资金援助的一次成功尝试,颇值得我省其他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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