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在,智慧在,路就在
两岸故宫“破冰”以来,“司法免扣押”这个词频频见诸媒体,“大陆没有完成司法免扣押条款”是台北故宫高层所认为的影响文物来大陆展出的主要原因。那么到底什么是“司法免扣押”?
记者目前通过北京故宫得到了一份来自台北故宫的书面答复。该答复引用了台湾方面《新闻辞典》的定义:“‘司法免扣押’条款主要规范拥有争议文物的国家,在相关文物赴外展出,不会受到司法追诉或扣押,以确保外借文物‘有借有还’。”该答复指出,国际上许多国家也制订了“司法免扣押”条款:美国从“联邦公报”中找到相关法条,法国、德国、奥地利、英国也相继为台北故宫量身制订免扣押条款……
从该份书面答复中可以看出,“司法免扣押”把文物出借方定位为国家,而在“一个中国”框架下,大陆和台湾之间的文物交流显然不属于国与国的议题。
当然,我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并不意味着放弃文物交流“有借有还”原则,这是两码事。郑欣淼告诉记者,事实上,包括卢浮宫珍贵文物在内的境外展品来中国大陆展出时,也从没有签署过“司法免扣押”,而只需要按国际惯例签署一份合作协议,以此保证文物的“有借有还”。该协议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包括何时何地把文物以何种方式搬运、交收、储存、展示、保护,以及何时何地如何归还,借出方还可以要求派员24小时保护文物和买最贵重的保险。如果台方同意,这种合作协议随时都可以签,两岸就可以展开历史性的文物交流。
国家文物局和北京故宫方面为了促成大陆和台湾互办展览,也曾屡次发表声明:回大陆展览的文物不涉及所有权和保管地点的问题。
尽管如此,台北方面依旧担心展品到大陆缺乏法律保障。这也导致了目前的交流展览呈现“跛足”状态,即北京故宫的展品去了台湾,台北故宫的却无法来到大陆。北京故宫博物院今年9月将举办一个纪念建院85周年的展览——明代永乐宣德文物大展,本来想向台北故宫借七、八件文物,但也是碰到“司法免扣押”问题,提出了也过不来,最后就作罢了。
郑欣淼认为,文物作为文化符号,只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刻上政治烙印,比如被八国联军掠走的文物和被非法走私的文物,这些文物或被我国列为追讨的对象。但在台北故宫的文物却不属于此类情况,作为一个中国,那里的文物和因为历史原因而留在大陆各地的故宫文物是同样性质,比如温家宝总理提到的《富春山居图》如今就是浙江博物馆的镇馆之宝,所有权属于浙江博物馆,不会受到他馆的追讨或扣押。总之,两岸故宫文物不应该背负、也本来就不存在政治包袱。
为了消除台湾方面的顾虑,郑欣淼在2003年还曾公开表态:你拿若干件文物到我这里展出,我押若干件价值相当的文物在你那里,甚至我们可以多出一些,你该放心了吧。或者,双方也可考虑在第三地合作办展。比如,清宫“三希堂”的三件珍品,北京故宫有两件——王珣的《伯远帖》和王献之的《中秋帖》,台北故宫有一件——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大家是不是都拿出来,在第三地合办“三希法帖展”?
郑欣淼介绍,台湾1992年主要针对欧美等博物馆的借展需求制定了“司法免扣押”,规定只将文物借给和台方签署此条款的国家和地区,以此确保出借文物万无一失。郑欣淼说:“应该讲,他们当初并没有预见到两岸故宫今天的交流局面。”如今,两岸交流是大势所趋,两岸故宫互办展览也随之成为新的时代课题,求解这一新课题需要新思路。
“凭着合作的诚意和努力,凭着中华民族儿女的智慧,台北故宫的文物迟早会来北京聚首,最终实现互来互往。”郑欣淼说,“让我们拭目以待!”
有原则让步赢来一片叫好
自1987年台湾方面允许台胞到大陆探亲以来,民间关于两岸故宫联办展览的呼声很高,2005年故宫博物院成立80周年之际,这一设想更是被两岸故宫高层同时提起。
但是,设想的付诸实施却一直遭遇阻力,直到去年上半年,双方才赢来了机遇——
起因是台北故宫在筹办“雍正-清世宗文物大展”时,由于缺少雍正朝服等重要文物,便向拥有这些文物的北京故宫博物院提出借展的请求。这很快得到了北京故宫的回应和支持。
面对双方交流合作的诚意,台北故宫提议,能否把原本的借展办成双方联展?这个多年来曾屡屡止于口头的提议,又在那一瞬间激活了双方心底的渴望。但与此同时,曾经的阻力又再次横在双方面前。首先是名称载示问题。
说到名称,有必要交待一下历史。1925年10月10日,故宫博物院成立,30年代改为“北平故宫博物院”。1950年2月,北平市改为北京市,“北平故宫博物院”更名为“北京故宫博物院”,1951年6月又改称“故宫博物院”至今。台北故宫则成立于1965年,被台方冠名“故宫博物院”,藏品主体是1948年底至1949年初随蒋介石从大陆撤退时被运往台湾的部分故宫文物,自此呈现“一座宫殿、两个故宫博物院”的格局。
为促成雍正大展联办,两岸在名称载示上让步,一方叫“北京故宫”;一方叫“台北故宫”。在对外场合,以“北京故宫”和“台北故宫”称呼对方,同时以“两岸故宫”的共同身份来面对公众。
但在签订文物借展协议时,能否在甲乙双方中使用“北京故宫”、“台北故宫”的名称呢?台北故宫对此表示忧虑,他们认为,“台北故宫”这个称谓不是法律意义上申请注册的法人,一旦协议双方出现问题,从法律上不好界定。最后,双方一致同意通过不涉及敏感名称的“第三方”来签署协议,即北京故宫和台北故宫事先授权的台湾某基金会签订协议,把展品借给基金会,该基金会再和台北故宫签约,把展品借给台北故宫。据说,海峡两岸的不少文化交流也是通过第三方来推进,这再一次显示了在文化交流大趋势下两岸人民的智慧。毕竟,交流是了解的前提,也是进一步认同的前提。
影响联展的障碍一一被清除了。这时候,离2009年10月7日开幕不到一个月时间了。
突然又有新麻烦。北京故宫出借的文物或包装文物的匣盒附件涉及珊瑚、象牙,郑欣淼说,这类东西要过海关,需经濒危动物保护办公室批准,其中又涉及管理陆生和海生动物的两个机构,手续较复杂,没有一定时间办不下来。但这对于“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可喜形势而言,只是个小插曲。国家有关部门特事特办,紫禁城37件国宝便一路绿灯,顺利踏上对台北故宫的“探亲”之旅。
10月5日至10日,郑欣淼率团以主办方身份赴台参与展览相关活动。北京故宫郑欣淼院长和台北故宫周功鑫院长以“两岸故宫”名义,一起为展览图册作序、开幕致词、摁下揭幕启动按钮、接受媒体访问……
来自北京故宫的雍正朝服、雍正“为君难”石印、“雍正行乐图”和台北故宫的雍正朱批谕旨、松花石葫芦砚等共同还原了一个真实的雍正,使“雍正——清世宗文物大展”成为名副其实的大展。据台北故宫提供的数据,共有70万人次游客参观了这一为期3个月的展览,创历年同期之新高,其中大陆游客约占30%。台北故宫还进行了“雍正大展观众满意度调查”,游客对展览评价极高,展览内容、展示方式满意度分别高达98%和99.3%。与展览相关的出版物销售火爆,一版再版。
两岸文物界也借联展之机在台举办了“两岸故宫第一届学术研讨会”,与会学者约300人,其中13位是大陆专家,包括北京故宫的9位和分别来自南开大学、社会科学院、第一历史档案馆和上海博物馆的4位。两岸专家就书画、器物、档案等各方面观点和成果展开了充分交流。
无论对普通民众,还是对专家学者,雍正文物大展的联办既是福音,也传递了一个向好信号——更多大陆公民是不是也可以像台湾同胞那么幸运,很快就能在家门口看到台北故宫的珍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