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雅典—北京,从丝绸之路到能源之路”的创新旅程中,“绿色工程”展现出了不同文化间的合作在对抗气候变化问题上的重要性。“绿色工程”所到之处的大多数国家已经相互展开了一系列关于限制排放温室气体的对话。阿塞拜疆、格鲁吉亚、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以及中国早就从2005年2月开始强制执行了《京都协议》。所有参与国都在积极讨论和准备即将于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召开的关于气候变暖的国际会议。
“绿色工程在亚洲”的活动反映了欧盟与黑海、里海以及中亚等国在经济、商业、政治和文化关系发展上,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的巨大压力。欧盟寻求与那些遵守“睦邻友好”原则的国家开拓一条当代“商务能源之路”。为了集中欧洲和亚洲的能源市场,1993年 的“新丝路”计划(欧洲—高加索—亚洲的新“河西走廊”),1998年的“欧洲国际油气运输计划”(石油和燃气运往欧洲),2004年的“巴库倡议”以及2006年的“阿斯塔纳公路地图计划”,成功地促进鼓舞了欧盟和摩尔达维亚、乌克兰、亚美尼亚、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及塔吉克斯坦等国家的能源合作。
2009年5月,欧洲委员会与黑海和高加索地区的一些国家在布拉格签署了《关于发展合作以及打造南部能源走廊的协议》。在《布拉格协议》中,所有参与国表示:“南部走廊就是新丝绸之路,这条通道将连接不同地区的国家和人民,并创造必要的条件以鼓励商业、实际知识、科学技术和人类经验的交流”。欧盟更具体地提出了“南部能源走廊”的发展方向:1)创造外围电力能源市场;2)采用能源效应政策;3)保护环境;4)发展可再生能源。欧盟还号召民间组织和团体积极响应该协议,并为之努力。“绿色工程”以卓越的成果、独家的创意和坚毅的精神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我衷心地祝贺他们,希望他们继续不懈努力;他们是环境外交的一把利器,我感谢他们给我这样一个宝贵的机会去提前领略佐特基斯博士的摄影展。
斯塔夫罗斯•迪马斯
欧洲委员会成员
环境事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