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面临拆除的将府艺术区目前聚集着百余位艺术家。
将府艺术区面临“强拆”
●乡政府单方面解除合同,将土地另作他用,称建筑违章
●艺术家指其“一女二嫁”
自798艺术区成型后,北京又有多个艺术区逐渐冒出,位于东北五环外的环铁将府艺术区便是其中的一个。昨日,记者获悉将府艺术区将于本月底面临拆除,目前拆除通告已贴至每户艺术家门口。对此,租用此地的艺术家认为自己所签合同还未到期,属于正常租用,对此次的拆除感觉特别不解与不公。
艺术区所在地将台乡政府认为艺术家们的工作室属于违法建筑,因此必须拆除。而艺术家们则认为,将台乡政府把同一块土地“一女二嫁”是引起此次纠纷的真正原因。
月底前将强行拆除
记者了解到,将府艺术区所在地将府庄园的土地属于北京朝阳区将台乡政府集体所有,而这块土地目前则是由将台乡的企业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下属的将台渔场使用。将台渔场又把土地出租给了北京丛旺经贸有限公司和北京科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艺术家叶永青和何崇岳等人则和丛旺公司和科宇公司签订租用合同,决定租用将府庄园的土地建立自己的艺术工作室。“我们看到丛旺公司与将台乡政府签的合同有效期为10年,自2003年开始,至2006年我们租用的有效期还剩下7年。”叶永青告诉记者。
有了叶永青等第一批艺术家进驻后,陆续有更多的艺术家进驻将府庄园内,进而将府艺术区也形成了规模。“这里离798也近,租金也便宜。”艺术家何崇岳告诉记者,正因此不断有艺术家搬到这里,其中还有当年索家村艺术区遭遇拆迁后搬来的艺术家。
然而,将府艺术区也遭遇了变数。今年5月27日,以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为落款的“致承租北京科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房屋所有租户的一封信”(以下简称“一封信”)改变了艺术家们在这里的生活。“他们让我们在6月11日前自行拆除房子,并将于6月30日进行强行拆除。”何崇岳说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给出的理由是这些房屋属于违法建筑。
艺术家质疑土地二次出租
叶永青等艺术家还指出,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要求艺术家所租用之处拆除,是因为将台渔场(为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下属单位)将包括艺术区在内的500亩地再次整体租给他人使用,形成一块土地两次出租的荒唐事情,纠纷由此而起。
记者了解到,这一情况也在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发的“一封信”中有所提及。该信中提到,2007年北京市正式规划项目《将台庄园敬老院项目》的用地范围中包括目前的将府艺术区,且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已于2008年5月28日对科宇发出解除协议的通知书。对此,艺术家认为这是在利益驱使下,乡政府将该地“一女二嫁”。
而科宇公司相关负责人苗国粱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确实从2008年上半年开始就陆续接到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及北京市将台乡经济办公室的信息和函件,但科宇公司并不认同单方面解除协议。
- 各方观点
乡政府 艺术区未得到规划许可
将台乡政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府艺术区不是政府命名的,所在位置是原来的将台渔场。2006年2月城市规划第五次遥感卫星发现其是违法建筑,未得到规划许可。此后相关单位就对科宇和丛旺公司以及艺术家们发出了拆除通知。其中第一次告知是2006年6月14日。至于艺术区拆除是否有相应赔偿,该负责人指出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与艺术家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关于有临时建筑一事,该负责人指出在将台渔场与科宇和丛旺公司签的合同上确有这条,但两公司却未按规定办理合法手续。至于将台庄园敬老院项目,则是与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合作的改扩建项目,是得到相关单位规划审批的。
科宇公司 不认为是违法建筑
北京科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苗国粱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科宇方面不认同将府艺术区为违法建筑。苗国粱指出,2003年,公司与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下属的将台渔场签订了10年经济合同书,其中规定允许有三分之二的临时建筑。最初,科宇公司在合同内的土地上进行了投资和改扩建。2006年开始,不断有艺术家准备租用他们的厂房搞艺术创作,“这是我们同将台渔场2003年签订十年合同期的前提下,与进入艺术区的艺术家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并将厂房进行了改造,我们不认同是违法建筑。”
艺术家 没有提及任何拆迁补偿
艺术家们认为自己和丛旺以及科宇公司签订的合同还有四年才到期,没有任何理由能够强行拆除。此外,对于拆除所涉及的补偿也没有任何提及,这让艺术家也颇感不公。何崇岳告诉记者,在他们搬到将府庄园时,这里还是毛坯房,每一位艺术家搬进此地后都是花了十多万进行装修。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李健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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