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5天的第13届上海国际电视节落幕。首次成为影视节目独立购买方的新媒体一亮相,即成为这场视听盛宴上的赢家之一。包括网络电视、数字电视等在内的新媒体交易共计2054.6万元,占节目交易总量的2.9%。其中人民币交易1867万元,美金交易为24.5万元。
同时,针对参展商开展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六成以上参展商看好新媒体的发展,最被看好的新媒体形态是数字电视,其次是网络电视,然后是HDTV(高清晰电视)和手机电视;在销售对象方面,希望将电视栏目卖给新媒体的参展商比例较高,仅次于希望卖给省级台的比例,与希望卖给地市台的比例持平。
此外,备受争议的新媒体盗版现象在本次影视节目交易中发生了变化。本次新媒体内容版权交易(含意向交易)占交易总量的2.9%,其中网络内容占新媒体交易的主导。
新媒体满足新一代受众
我国的影视文化产业刚刚打破体制上的束缚,实行“制播分离”,由制作方生产影视剧内容,卖给播出方,播出方再通过广告销售获利。因此,传统的影视剧购买方集中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以及县级电视台。而此次新媒体能够成为独立的影视剧购买方,并为影视内容制作产业增加了一个销售渠道,除了得益于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更得益于新一代受众的消费要求的变化。
在本届上海电视节举办的“中国国际新媒体产业论坛”上,与会嘉宾指出,新一代影视媒体只有体现出媒体的互动性,保证节目的参与度,才能够吸引新一代受众。而以点播见长的数字电视、以互动见长的IPTV、以移动见长的手机电视,以及以“草根娱乐”见长的网络宽频电视,无一不体现出新媒体的个性化、互动性、参与性的特征。
正是因为满足了受众的最前卫的需求,新媒体在中国才有了与老媒体“同台PK”的基础。摩根斯坦利亚太区执行董事季卫东在论坛上指出,目前中国的数字电视和互联网业增长远超过其他行业。摩根斯坦利最新分析报告显示,在中国媒介消费市场,数字电视业2006年的收入达18亿元,而增长则高达95%。同时,这一分析报告还指出,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和数字电视行业发展前景光明,其利润率“大大高于全球同类公司”。“预计,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和数字电视行业,都将在未来两年进入最佳投资期。”
影视节目交易活跃
我国的影视产业一直采取“展会交易”的方式,即通过召开大型影视博览会的方式,吸引买卖双方参加并达成交易,由上海文广集团举办的上海电视节即是国内最重要的影视节目展会之一。本次活动共吸引了来自2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80家电视台和影视公司参加,期间共成交32015集电视剧集,比12届电视节的成交额增加了70%;电视栏目成交1038部,同比减少10%。
在向海外文化市场推广方面,本次影视节目市场吸引海外参展商比例为历届最高,内地以外的参展商比利达到39.9%,其中亚洲国家参加展会的比例达到19.7%,比去年增加了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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