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2年《纽约时报》的一篇专栏中宣告「大数据(Megadata)」时代已经降临,「大资料」成为最流行的用语之一,被应用在各种领域,看来是一发不可收拾,而且似乎是难以控管的发展趋势,最大的影响,就是严重侵犯了从欧洲启蒙时代以来意识到的个人主义所强调和重视的私领域。个人的意愿和隐私会被随时侦测、记录、演算和不经个人同意即分享暴露,这些透过各种数据库收集、运算和应用的五花八门的数据,成为具有高度经济价值的人工智能财产,基本上已经远远超越了目前对智慧财产的认知范围,而且现有的保护隐私权的法律或政策,也都根本无法管控这个变化无穷、巨大无比的怪兽。
号称具有4V特质的大数据,指的是拥有volume(量,指的是资料的大小)、velocity(速,指的是数据传输的速度)、variety(多样性)、value(价值)的4V特性。在大数据疯狂发展的环境里,大数据库透过直接或间接的各种途径收集了巨量并随时更新的个人信息数据,多数都未获得被收集对象的许可,而且进入了无所不在的数据库中的个资,其传输速度和集合散发再集合所造成多样化的无穷变异,都是数据源头的本人根本无力追溯、管理、退出、剔除或更正的。尽管欧盟法院今年5月13日对个人的「被遗忘权」(right to be forgotten)作出了裁定,判决谷歌必须应用户的请求删除在他们系统中不充分的、无关紧要的、不相关的数据,以避免这些不实的信息出现在搜索结果之中。但是,法院审判结果的执行,必须有特定提出诉讼者与诉讼对象,在大数据的庞大体量、散播速度与信息规整后的变化下,这岂是费时、耗资的法律诉讼途径,可以对个人的隐私权产生任何保护的作用?更何况大数据所形成惊人的商业价值,已经使得整个IT产业界为之疯狂,大数据的管理和应用,应该是数据科技进化本身以外,最需要关注的人性与道德层面。
从1990年代才开放为大众可以运用的互联网,发展到移动互联网,到物联网,到所有与互联网系统链接的传感器,到云计算,到今天大数据的爆量与飞速的成长,它的对立面,就是以个人为中心的微传播:微博、微信、手机简信、彩信、LINE、WhatsApp、QQ、MSN、Twitter、Instagram、Linkedin、Facebook等各种社群网站,这些2000年以后才发展成形的以个人发布者为源头的传输媒介,这种去中心化的多层式传播模式,传播的多半是碎片化的“微信息”,以简短文字或符号、图像传输的“微内容”,透过简单的按键、贴图的“微动作”,用来交友、传销、自我表达、建立社群关系等针对“微受众”(即小众或有物件性的交流平台),这种相对成本较低,在网络上也相对比较平权的去中心化的链接模式,当然比大数据的传播和应用,更多了些个人化、实时性和互动性的特质。这些以个人为发布平台的感染式、渐层式、扩散式、串联式的传播管道,已经产生了“自媒体”和著名博主的产值,微传播方兴未艾,嫁接在互联网和手机app应用的通讯管道上,其实也已经成为大数据追索和运用的目标,彼此间的互动无法回避。微传播,是中国领先全球的微妙领域,“微” 翻译成英文也许可以用“micro”,但是仍然无法正确地描述在中国遍地开花的“微现象”。
中国十几亿使用中文的人口,意味着中国有可能发展出中文思维的软件系统,可以链接中文语境的各类微传播,形成自己的新市场,例如正在互联网上蓬勃发展的微电影、微电视等。当代艺术在这样瞬息万变的时代里,在大数据和微传播的张力之间,如何被看待和定义,必然也会有新的语言和定义。首先,什么是当代艺术?在中文语境里,对于“当代艺术”的解读,已经被艺术圈内一小群人所误导,认为必须符合某些态度和条件,才被认可为当代艺术。而且,目前所使用的许多教科书,或关于当代艺术理论的著述,几乎都是上一世纪中期出生的人士所书写,所以才会有1960年代以后发生的才是当代艺术的说法,或者后现代艺术是当代艺术的论点,都是似是而非的言说。其实,当代一词,无论在中文用语的“当代”或英文的“contemporary”,都是说明时间的语词,指的是目前、当前、当下;当代艺术,当然指的是目前我们的时代正在发生与进行的所有艺术。
当代艺术对于我个人而言,我出生于1951年,所以我的当代艺术是从1951年到现在所发生的一切艺术,那么波普艺术、观念艺术是我的当代艺术,一点也不为过。但是,对于一位90后的小青年,他/她的当代艺术是网络艺术,是新媒体互动的艺术,也是理所当然。当代的艺术家,大家各自反映表述自己所属时代的当代性,各说各话就是正常,绝对不可能由少数人或几种风格所垄断,换言之,只要活着的人,做出任何反映他/她所生存的环境里的当代性的作品,都是当代艺术。所以,一位从事篆刻艺术的老人,只要不是模仿复刻先人,刻出自己想要表现的印石篆刻,一样也是他的当代艺术。从1921年活到2013年的赵无极,理论上说,他的当代艺术涵盖了整个现代艺术到后现代艺术所发展的所有流派,但是他所反映的只是他个人偏爱的抽象艺术范围而已,他和后现代艺术一点关系也没有。
至少,20世纪的现代艺术是追求“原创(originality)”的,但是后现代主义已经有了“挪用、权充(appropriation)”的概念,在今天,巨量飞速传输的各类信息,使得任何文字、图像一旦被创作出来,就立刻被信息大海吞没,被任何人任意攫取、挪用、裁切、拼接、复合、再制……,难以追溯原创的著作权。艺术家在大数据经济中,讨不到任何便宜,经过大数据处理过的信息数据,弱化了艺术家个人独占的单一无二的独特性。统计的资料,彰显了更多的是共性,使得迎合大众喜好的媚俗艺术理所当然地大行其道。原创,不再是艺术创作的重要指标,艺评家或策展人的意见,会被大众点评和粉丝按赞的力量所覆盖。艺术为众人而艺术成为主流趋势,量化生产也无可避免,例如过去现代雕塑的版数大多定在10以下,那是因为过去没有那么多美术馆、艺术馆、博物馆和收藏家,大众的市场还未成熟,艺术品仅是上层社会少数人寡占的乐趣和品位。如今,雕塑家如果还拘泥于双数的版量,只要市场有需求,立刻会成为侵权的对象,例如在北京的雕塑家高孝午的《标准时代》鞠躬人像,他创作有版数的不同尺寸原作总加起来只有几十件而已,然而被全球各地模仿的类似人像,甚至非常类似的抄袭数以千计,他至今无从追诉别人对他的侵权,成为当今中国当代艺术家中被盗版的最大“苦主”。
中国在短短十几年内,在全球的拍卖市场上异军突起,不论交易数量或产值都令人惊讶。去年阿里巴巴在纽约上市,中国网络商业的未来,让全世界感受到一头睡狮正在醒来,中国正在以自身独到的手法和态度,参与了这个人类文明前所未见的发展期。人类的想象力因为人工智能的进展而不断被随时刺激、被无限放大,强调个人创新和独一无二特质的艺术领域,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我们都不难理解在科技领域工作的人员需要不断更新知识和终身学习,但是在一向属于个人私领域的艺坛,知识更新并未引起大家的关注,不学无术和知识浅薄的所谓艺术家正在面临无情的淘汰。当代艺术在面对信息量大爆炸、信息内容相对愈来愈公开的年代,艺术家除了基本的美学涵养和技艺能力是必须的以外,其他各方面知识的吸收与更新,作品被认识和宣传的途径,也都非常重要。大数据促进了跨领域的运作力,整合型的文化创意产业引领着各种创新经济,微传播建立了小众社群化的互动管道,艺术家已经无法自绝于互联网无所不在的各种领域,app应用随着手机走进千家万户。新型的营销模式,例如在各地如雨后春笋冒出来的大大小小的博览会,网络电商,都会逐渐弱化了传统的画廊专属经纪制度。自媒体的宣传管道,微信的订阅账号、公共账号,会稀释了传统的报纸、杂志、期刊类专业媒体的影响力。网络传媒和手机app所提供的连结,逐渐影响了传统广播电视的单向输出权威。
一个众人按赞的公决世代来临了,艺术从小众串联成大众公论的大文化领域,艺术家,必须向多知、多能、多产化靠拢,传统按照材质的分类方式,已经不符合当今极其复杂的媒材应用的需求。这并不表示传统概念的艺术家即将绝迹,而是新的产业模式,肯定会推动不同形式的艺术诞生,传播敏感与互动友善的艺术品,应该会受到在互联网环境生长的新世代所喜爱。
大资料/微传播的年代终结了孤独的阁楼艺术家形象,粉丝追捧的高知名度艺术家,光鲜亮丽成为艺术明星的梦幻人生已经指日可待。不禁在此宣布:我们得准备好向“大师”这个名词告别,2015,大师们,再见了!
可谁会成为众人按赞的超级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