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美俊:策展人及策展误区

时间:2014-05-30 13:24:30 | 来源:《美术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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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展人(curator),原指在美术馆等艺术机构负责展览策划的执业者,后衍生为组织策划艺术展的人。中国台湾的陆蓉之可能没想到,她在上世纪80年代初首次将该词转译为“策展人”后,如今大陆的艺术机构到处是策展人,常客串这一角色的有:经纪人、收藏家、艺术家、画廊老板、文化官员、高校教师、媒体记者、艺术赞助者,等等。说不定美术馆前的一根电线杆倒下砸到十个人,就有九位策展人,剩下的一位是正准备客串策展人的画家。这是一个怀疑的时代,在中国流行二十来年的策展现在已有了危机,这是为何?策展何其多,有水平和印象的没几个。有的策展人立场缺失、艺术感阙如,只是如同婚庆公司那样例行公事,甚至干些指鹿为马或“有奶就是娘”的事,耗费着艺术家和赞助者的银子。我曾写过《批评家的多张面孔》一文,怀疑批评家的无所不能,中心意思是:不想当策展人的学术主持,不是好批评家。而冯博一更狠,认为“是个人就能当策展人”。画家庄保林在网上发贴“很多画家艺术家是被庸才理论家策展人等埋没、顶死的!”认为很多批评家、策展人无论在思想境界、学术修为或人格魅力方面,并不比艺术家好哪儿去。是作品重要、还是策展重要?这如同鸡与蛋的关系很不好说。黄秋园如果当时没有“被展览”,估计真的就给埋没了。由于策展界缺少“雷锋”式的标兵,也没有“GB”字样的国家标准,所以策展人是什么、能干什么?什么是好的策展?我真的不知道也无法预判,我有自知之明。但出于直觉,面对日益成为问题的策展人及策展,指出一些问题总还是可以吧。限于篇幅,这里仅指出三个误区。

一、策展人不应是“常设策展人”

目前的策展人的工作流程,一般是有了想法之后,筹集资金并制定展览计划、遴选艺术家和征集文献、联系展场和撰写前言、编纂图录并监督印刷、邀请媒体和嘉宾并安排艺术家发言,向相关媒体推荐展览等等。而花销,一般由艺术家或画廊承担。当然,策展人不仅仅是策划画展,也可以是论坛等艺术活动。应该说,策展在中国还是新生事物,有别于旧的美展体制,特别是那种将国油版雕都包括的画种庞杂,题材风格各异但精神指向积极向上的群展。在理发、买东西都要凭票的“全国一盘棋”体制的年代,你想越俎代庖策划点有新意的美展,这不就是如林彪那样篡党夺权吗?过去的一个展览甚至是露天展览,也是要经过审查的。在这样思路下,过去的美展与主流形势相当合拍,但规定性的东西太多,创作有点像《赞歌》的歌词那样,从草原、工厂等不同地方来到某广场,高举金杯把赞歌唱……。而策展,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学术指向,如技法、观念、题材、媒介,不一定“主题先行”,更不是一开幕就“成功”了。虽然传统的由文联、美协甚至是街道办策划的展览也有类似之处。我赞同西方将策展人分为“常设策展人”与“独立策展人”,这也是业界约定俗成的。在美协、美术馆、博物馆等非赢利性机构中,一般设有“展览部”,负责展览的策划、组织、陈列,以及教育、研究、推广的专职执业者,一般称为“常设策展人”。而策展人的概念在今天的语境往往是“独立策展人”,即不隶属于展览、市场、媒体等机构,以其独特的前沿学术理念进行工作的专业人士。库尔贝、印象派等先驱自办的与官方沙龙相对立的展览,可视作早期的独立策展。而严格意义上的独立策展鼻祖,则是瑞士人赫拉德•史泽曼(Harald Szeemann),1969年他辞去伯尔尼美术馆馆长之职,到纽约策划了著名的“当态度成为形式”展。1975年,“国际独立策展人协会”在纽约成立,开始与常设策展人,以及如画廊主、经纪人、批评家、艺术总监、学术主持等身份的客串策展人相区别。目前来看,中国的策展人几乎都是客串,但也不是说这些人就不能是“独立策展人”,但一定要淡化其大家都懂的背景身份,这有点像“政企分开”。实体展览往往是艺术家成名的绝佳平台,即便现在谁都可以在网上挂作品。策展常有,艺术家更常有,缺的是可以将一些现象串起来放大影响并为业界提供某种参考的策展。群众性的展览在国内目前还是主流,学术性策展可遇而不可求。成功的策展人及其“作品”也有一些,如,高名潞、费大为等与“中国现代美术大展”;栗宪庭、张颂仁与“后八九中国新艺术展”;吴美纯、邱志杰与影像艺术;刘树勇、朱其与观念摄影;范迪安、张尕与新媒体艺术…… 独立策展人需要敏锐的艺术眼光,不俗的艺术判断力,而不是人云亦云。而某些常设策展人一般在年初造展览计划,更像是业务经理,要考虑办多少展览及什么性质的展览、外接多少展览及怎样收费。有些工作并不具有学术含量,有的日常性展览甚至连前言都可以互换,如配合什么活动、繁荣什么文化之类的,再如纪念吴道子多少周年或是“龙年画龙”之类的展览。当然,群众性展览有意义也需要策划,某些“新春画展”一如工厂大门的“欢度新年”灯笼,具有祈福迎祥功用,但独立策展人一般不会是这样的思路。

二、策展人不应是纯粹的商业掮客

策展人由于承担了联系艺术家、美术馆、媒体与市场等重要环节的任务,因此身份可以从多个角度定位。比如,艺术家的召集人、展览全程的秘书长、某展的项目经理、定位展览的批评家,艺术创作的指路人、作品收藏的推荐者、艺术品拍卖的幕后人……。在策展的全过程中,策展人责任大权力也大,寻租或为私利滥用“学术”名义,则是完全可能的,甚至想不“腐败”都困难。目前一些调动资金能力惊人的策展人,几年下来就把某些艺术家“导演”成了明星,但被成功推出的艺术家在业界特别在艺术水平方面并非让人信服。前几年还较新鲜的双年展平台,如今越发让人怀疑了。但是,不得不佩服这些策展人,他们并不是给艺术家打工的弱势策展人,甚至可以把一些水平一般的艺术家成功推向市场,这也应验了村上隆的话:“艺术需要世界水准的行销策略。”也难怪,业界以怪异的羡慕嫉妒恨心态视之。当下的艺术策展,大致可分为商业性与学术性两类。商业性策展,消费者的趣味是最重要的,比如,尤伦斯最近喜欢什么类型的作品。而学术性策展,最要紧的是考虑如何给艺术史留下点什么。目前,业界对多如牛毛的策展不满,主要是作品的艺术性、学术性不断降低水平而商业水平不断提升,具体来说就是形式大于内容、技法大于思想、宣传大于水平、开幕式大于展览。一些身兼多职的策展人抵制不了诱惑,直接或间接地充当了商业掮客,找到他们认可的艺术家并推荐给收藏家,说这就是“原始股”,未来的升值潜力不可限量。他们往往结成带江湖味道的利益共同体而且一荣皆荣。因此,有的策展人持有画廊股份,并在自己主持的刊物上大做文章。商业性策展,不仅仅表现在是推荐本土艺术家,也有外国名家。闻松在《没有什么比现实更显荒诞》一文中,批评了以次充好的培根大展,同时对近年一些西方大师如毕加索、博伊斯、沃霍尔的个展频频被引进加以质疑。这实际上类似外国“大片”在中国院线“商演”。大概,去巴黎批发点装饰画进口到中国,这大概唬不住人自费就可以到外国旅游的国人,更是策展人所不屑的,怎样也得是有点名气的艺术家,上档次的原作不行,配点文献也可凑合。前年商业味极浓的毕加索大展,展览方为感谢赞助方竟将毕加索与某酒并列,策划了一个以“异曲同工的极致艺术”为题的研讨会,这是从哪儿到哪儿呐?难道,在外国你也有一个毕姥爷?没有各种含人身和经济依附的策展,或许就是自我孤立,而纯学术性的策展,有可能无法持续。当下的任何艺术活动,想回避商业性保持所谓独立人格并不现实,只不过不要太露骨就行,因为有的策划居然成了圈地。显然,奢望策展人在艺术传播的诸环节中如法官那样一碗水端平,这并不现实。但是,有些事情还是可以做到的,比如,策展人可以是艺术家的推荐者,但不一定是推销员;策展人可以是批评家,但要避免对自己的“作品”下结论;策展人可以是媒体人或画廊老板,但要避免“利用职务之便”。

三、所策之展不应只是朋友间雅集

与策展商业化并列的,则是圈子化和山头林立,而缺乏必要的社会公正与公益。有的策展人之间甚至互相倾轧,而未必是学术纷争。某些策展人选择艺术家,有自己的老师或学生,更多的与自己利益相关的艺术家,甚至是自己持有股份的画廊或艺术机构里的艺术家。不在其圈内的某些醉心艺术的艺术家即便优秀,也可以视而不见甚至贬斥。当然,有时也会赔钱策展个别有学术高度的艺术家或是几无回报的行为艺术家,这可以大大增加美誉度。即便如此,大多数的策展还是只与当事者及媒体有关,如不少中国人喜欢去维也纳金色大厅唱歌一样沦为了自娱自乐。虽然开幕酒会很热闹,报刊也报道了,但未被邀请的艺术家、批评家和普通观众关注者不多。某些策展,往往换着花样取一些似是而非的学术名称,今天为“后影像”、“后图像”,明天则是“后消费”、“后波普”,后天再弄一个“后观念”、“后艺术”什么的,名词满天飞,自己都未必懂。某些艺术家20多年的风格几乎没变过而不停参加这些展览,就这样一直“前卫”着,为信息过剩时代的艺术圈增加了一些鸡肋信息。久之,普通民众也就看明白了,这就是一些圈子里的朋友在玩而已,用什么样的学术噱头那倒是其次。某些策展能人在学术上与市场上捧红了一些艺术家,不少艺术家也希望复制这种成功,希望自己就是未来的F4或曾梵志。因此,有些策展人的工作都排在几年以后了,一年就好多个展览。一位策展人曾说:“搞当代艺术的稍微有点水平的,我哪个不熟?”同时,引用某大腕的话:没50万就不要策展了,展出了也没影响。大有唐太宗当年“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的豪迈,也有“野无遗贤”的自大。因此,我对这些策展牛人,有近来流行的名词“不明觉厉”之感。壁垒最容易从圈子内部捅破。不过迄今为止,还没出现策展人与艺术家、赞助商之间发生策展费什么的官司,但估计不愉快是有的。

结 语

当下是最好的时代,艺术环境管束渐少而思想多元。似乎,群展和综合展览已逐渐走远,个展与策展的时代到来了,每个人都可以搏上一把。当下又是一个麻烦的时代,艺术花园无限复杂而且鸡零狗碎,需要有文化责任感的策展人去梳理和引导。其实,策展人很重要,需要深厚的理论功底、开阔的国际视野、超强的活动能力。当下以策展人自居的人很多,但严格意义上的策展人又很少,估计在以后会如拍卖师那样有执业资格准入。从某种意义上说,体制外的独立策展人有着更大的学术自由和多元化的价值取向,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但目前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尤其要跳出利益圈和朋友圈。否则,学术与市场长期都是杂乱不堪的,普通人更是惶惑,并不利于艺术生态良好有序的发展。我并不反对商业策展,只要不太远离艺术与学术标准。当然,我更尊敬那些几无利益链条的策展,因为他们更纯粹,也未必成为“先烈”。比如,也当年一些策展人对观念摄影的引领,新增了一个艺术门类,造就了海波、王庆松等艺术家,而且逐渐有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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