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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上限:古代书画价格暴涨的另一个原因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6-22 19:45:55 | 文章来源: 美术报

中国古代书画的价格暴涨,除了由于市场自身的“板块轮动”需要,还有一个重要的外部原因。

其实,古代书画板块在新世纪初曾风光过一次。比如2002年,宋米芾《研山铭》在“中贸圣佳”以3299万元成交;2003年,隋人《出师颂》在“中国嘉德”以2200万元成交。但很多人认为,这些高价并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

原因是,它们并没有真正遵循拍卖规则。

《研山铭》被实行了“定向拍卖”。“中贸圣佳”在拍场宣布:“《研山铭》为国家文物局指定文物收藏单位定向竞投,具有竞投资格者为599号牌持有者”。拍卖师报价2999万元后,599号举牌,随即落槌。《研山铭》的购买者是国家文物局,由北京故宫博物院代为保管。《出师颂》则被使用了“优先购买权”。《出师颂》是“中国嘉德”的第1657号拍品,上拍前极受关注。该公司在它行将登台时声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第1657号拍品已经由国有收藏机构优先购得,成交价为2200万元人民币”。

当时的“定向拍卖”和“优先购买权”,被称为中国特色的产物。

艺术品定向拍卖后,一般仅允许国家博物馆、图书馆竞买。早在1994年“中国嘉德”秋拍,就规定3封孙中山信札和2件鲁迅文稿,非国有公藏文博机构不得举牌。此后,多件著名艺术品被实行过定向拍卖。对《出师颂》行使的“优先购买权”,实质也是“定向拍卖”。因为按照国际惯例,只有当国家与私人买家出价相同时,才有优先购买的权力。

这种情形,实际是政府给拍品强行制定了价格上限。

什么是价格上限呢?在完全竞争市场上,价格由供求双方在竞争中自发形成,是无数供给者和需求者共同的决策结果。需求与供给达到平衡时的价格,称为“均衡价格”。但现代市场经济都有国家宏观调控参与,有时政府为了限制某些商品的价格上升,会规定它的最高价格,即价格上限。

国家为了确保顶级珍品留在公藏文博机构,采取“定向拍卖”和“优先购买权”,它起到了价格上限的作用。本来,拍卖以“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自由竞价为原则,可以为供求双方找到最佳平衡点,实现拍品价格的最大化。但是,由于“定向拍卖”和“优先购买权”剥夺了许多买家的竞买权,而指定竞买和优先收购的国有文博机构,因为受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出价往往低于自由竞拍可能出现的“均衡价格”。在《研山铭》上拍前,众多海内外博物馆、企业家、收藏家就纷纷报价,超过3500万元的有十余家,最高达5000万元。

显然,“定向拍卖”和“优先购买权”形成的价格上限,有悖于拍卖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价格上限,使艺术品不能通过拍卖真正实现自身价值,甚至由于限制了许多买家参拍,造成一些珍品因达不到底价而流拍。这不仅损害了卖家的权益,也使一些深藏民间和流失海外的珍品未能露面。所以,随着艺术品市场的不断完善,政府使用“定向拍卖”和“优先购买权”越来越慎重。

2009年亦始的古代书画价格暴涨,也是得益于此。

在“中国嘉德”春拍中,《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虽然也被“优先购买”,但却参照了国际惯例,国家文物局是以拍卖会上的最后成交价554.4万元购得。而对其他多件书画珍品,政府并没有被行使“优先购买权”,更没有“定向拍卖”。这样,数位收藏大鳄才得以到拍场一掷万金。特别是刘益谦,不仅在“北京保利”春拍以6171万元拍下宋徽宗《写生珍禽图》、在“中国嘉德”春拍以5824万元拍下宋人《瑞应图》,更在“北京保利”秋拍以1.69亿元拍下明吴彬《十八应真图》。

完全自由的拍卖竞价,激活了更多的民间资金进入艺术市场和文物收藏。这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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