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暮,离开新疆,凭车窗遥看远去的戈壁、丘陵,戈壁似丘陵,丘陵似戈壁,一片荒漠。然而辽阔的荒漠上布满花朵,那是一丛丛偏爱在沙地上生长的顽强的草,在我的眼中也就是花朵,仿佛是胖胖的新疆中年妇女们常穿的那种宽松衣衫上的团花。突然,出现了驼群,是归驼,我也注意到艰辛的牧驼人的体态,但骆驼的弧状体形及弧状起伏的驼峰更予我强烈的刹那感受:它们的弧与戈壁丘陵之弧十分协调,是一母所生。驼群济济,挤成深暗色一团时,似乎是大漠中所有深色的草丛之浓缩,或者也可说小团团的草丛正从这大团团的驼群扩散开去。骆驼并非为了我的画面而出现,它们是自由的,它们乱闯,走散,随地伏卧,牧驼人将它们赶集起来。我不去赶,我随意抛弃多少只骆驼都无经济损失。牧驼人往往选一个破败的庙作为归驼的集合地点,他们大概还在这里喝水吃干粮。庙虽小,比骆驼还是大得多,然而这庙之方形只能受控于大漠之弧形,它于是缩小,缩小到成为一个心脏了,这弧中之方,是一个特异的心脏。尖尖的树也向小庙靠紧,它们强烈对比了大漠之弧,虽然它们的地盘是极有限的。
日暮,那躲去的红日也只是一个点,与远处草丛一般大小的点,而且拼命钻向草丛。
也许,大漠其“大”是由于形之单纯;其“漠”是由于色之一统。
198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