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太阳神鸟作为成都城市形象“代言”,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将是这一标识的版权所有人,也是形象标识的管理部门。今后,成都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区(市)县在重大活动、城市宣传、城市窗品、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公务系统等领域,将统一规范使用城市形象标识。
此外,根据同天实施的《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还对城市形象标识的商业目的使用和非商业目的使用作出界定。以商业目的使用城市形象标识,使用者应向成都市政府新闻办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成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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