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是绘画的重要语言构成要素之一。
绘画是一种视觉语言,其主要语言要素包括两个方面:形状与色彩。除去微观世界的波粒二象性外,一般说来,一个具像的物体和一个可视形状皆是以形状和色彩的式样来呈现的,两者具有同时性。
任何形状皆以色彩来显示,任何色彩亦皆依形状来呈现,没有无色的形,亦没有无形的色。
黑和白也是色(colour、pigment)它们都是色谱当中的成员。
水墨画不是无色画,传统中国画论有“墨分五色”之说。
有几个方面在影响着色彩的运用:视觉的(纯色相区分)、心理的(个体的)、文化的(社会性、宗教性)。
每一种颜色被置于环境当中,由于受光和环境的影响,加上观者(视网膜与心理)所视颜色在空间上的距离,导致每一种颜色都无法以其绝对自身显现。
艺术不是科学,科学不是并且不应该是艺术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
科学需要逻辑和证据,它阐述的是“物理”;艺术常常和感觉、直觉、情感、信仰有关,它表现的是“情理”。艺术里有“物理”,但应是“情理”的体现和表达。
科学的结论是普遍的有效性,艺术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它的个体性和特殊性。
科学是揭示(explain)世界,艺术则是表现(repress)世界。
同样的造型以不同的色彩显示会产生不同的视觉效果;反之,同样的色彩冠以不同的造型也会发生不同的效果。
我们常说:“某人长的很难看”,是指他的形状关系组合的不恰当:“这颜色很难看”是指色彩之间的关系搭配不妥。
没有难看的线条和体积,也没有难看的色相。
在白种人、黄种人和黑种人当中不能说哪种颜色的人种美丽或难看。
形、色之美的认定是个体的:有人偏爱丰腴;有人则喜好纤细;有人痴爱凝重的黑色;有人则喜欢平素的玉兰花之白。“美”不是一种实在,它仅取决于你的习惯、品味和期待。
个性与色彩的紧密关系就像个性本身一样,有显现可知的一面,也有其隐藏、不可知的神秘一面。
生活当中个体对色彩的审美取向是一个人整体的综合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