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市场上,艺术品基金与基金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艺术品基金定位于私募的商业运作,以追求高收益为目标,是高净值人群借助专业金融机构进行艺术品投资和资产配置的重要渠道。而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
中国是中等收入国家,中国人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越来越大,艺术修养、审美能力、精神健康等方面培养和教育跟不上高速发展的经济。文化艺术发展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投入和支持。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其社会责任和回馈社会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很多知名企业家或企业都发起成立了基金会进行慈善公益行为。企业发起的基金会赞助艺术有助于塑造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品牌特性和美誉度。截至2016年底,全国基金会共5523家,其中文化艺术类的基金会有100多家。
基金会的艺术赞助在欧美国家较为成熟,是艺术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从国内外来看,各基金会进行艺术赞助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有些基金会定位于支持艺术家创作、展览、研讨和出版等,同时进行艺术品的投资收藏,艺术家尤其是年轻艺术家非常渴望来自成熟的艺术基金会的青睐,借助基金会专业渠道的推广,不少艺术家可以走进知名博物馆和美术馆,提升其学术和市场价值。例如,古根海姆基金会成立几十年来,系统地遴选和购买艺术家的作品,同时拓展国际文化交流合作,在美国、西班牙和立陶宛等国家建立了古根海姆博物馆推广艺术教育。有些基金会主要关注大众或孩子们的艺术启蒙、教育和普及。例如,雅昌艺术基金会分别在成都和西安发起了“点亮孩子艺术梦想”的捐赠活动,共计为11所学校捐赠了“艺术图书馆”,为2家机构捐赠了“流动美术馆”,推动文化艺术走进大众,扶持农村学生的艺术教育。
最近几年,政府不断推出政策和法律法规支持公益慈善性的基金会发展,基金会的发展越来越规范。2012年,民政部颁布《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指出,基金会进行保值增值应当遵守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基金会进行委托投资,应当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进行。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基金会管理条例》中明确基金会适用《慈善法》的规定。条例规定,国家制定扶持鼓励措施,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资助、人才培养等方式支持基金会发展。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对基金会负责。2016年9月1日实施的《慈善法》规定,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70%;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其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作为艺术市场重要资金力量的艺术基金会,在总的基金会中占比较低,在中国的发展刚刚起步,未来需要关注以下问题:首先,对文化艺术的重要性认识需要提高。大众对于慈善和公益的理解和认识大多停留在饥饿、贫困和救灾等方面,还没有上升到文化艺术和精神健康层面上,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基金会资金的募集。第二,基金会运营需要更加独立和专业。艺术基金会在中国运作规范性不够。艺术基金会需要具备美术史、艺术市场、企业管理和基金会运作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其专业化程度会影响到基金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