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叫停国内艺术团体海外“镀金”后,中国官方30日公布了一份国家艺术基金的管理办法,希望借此提高这笔资金的使用效率。
国家艺术基金设立于2013年12月,为公益性基金,旨在为艺术的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等提供重点支持。其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捐赠。
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称,艺术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专家评审、择优扶持、注重效益、公开透明”的原则。
根据《办法》,艺术基金的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艺术基金的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实行,组织管理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
《办法》要求,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年度艺术基金的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办法》称,这笔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接受国家财政、审计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前文化部曾发布文件,明文制止中国各艺术团体赴维也纳金色大厅等海外著名展演场所“镀金”演出行为。
文化部办公厅副主任陈发奋称,部分赴国外演出的艺术团组动用了政府经费,浪费了大量资源,损害了国家形象和文化尊严,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