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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全国第一部艺术品交易地方规定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3-05-06 11:23:48 | 文章来源: 潇湘晨报

“水很深”、“局很乱”、“疾很顽”是中国收藏圈特有的奇观。近些年来,涉及数亿元的闹剧不断上演。2011年,因5位“权威鉴定专家”为一假造文物“金缕玉衣”开出24亿元天价评估,致使银行损失5.4亿元的骗贷案件曝光。混乱的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还曝出2011年赝品汉代玉凳被拍出2.2亿元天价,买主或有洗钱嫌疑,但圈内依然保持“互不拆台”的潜规则。规范鉴定证书操作程序,让鉴定证书承担法律责任成为当务之急。

5月2日,记者获悉,《湖南省艺术品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下简称为《规定》)已获省政府同意,5月22日将正式施行。《规定》首次对湖南省艺术品交易进行条文式详细约束管理,并提出将用法律形式打击鉴定制假等行为。古玩不在其列。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总经理汤厚松介绍,“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艺术品交易的地方规定。”如果《规定》执行得好,将成为全国其他省市的一个范本。

交易记录等资料要保存10年以上

《规定》要求,艺术品交易的相关方要提供防伪登记证书、鉴定、评估文件,或者能够证明艺术品真实性和合法性来源的其他文件,通过拍卖和网络交易的艺术品,应在上市前经过防伪备案登记。“交易记录以及相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以上,交易相关方要求在专业网站上公开的,应予以公开。”

汤厚松认为,对于一件艺术品能够查清楚来源和以往的交易细节,在艺术品交易过程中是非常必要的。“场外交易和私下交易很容易出现问题,要逐渐减少和杜绝艺术品的场外交易和私下交易,尽可能地纳入公开交易。”汤厚松说。

《规定》提出,艺术品经营单位故意隐瞒艺术品销售信息,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害的,将会被追究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鉴定过程应有3名以上专业人员

给点钱就能买个鉴定证书,这是早前经常被披露的艺术品交易黑幕。

《规定》要求,从事艺术品咨询、防伪、登记、鉴定、评估等中介服务活动的机构,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布详细信息,其中就包括存续年限在10年以上的防伪、鉴定、评估纸质档案。而艺术品防伪、鉴定、评估纸质和电子档案,应当允许委托人查询,或者经过双方许可,允许第三方查询。

艺术品市场中包括鉴定单位在内的中介服务单位收取中介服务费,应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也不得实行价格歧视。更重要的是,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对标的艺术品进行鉴定服务,应当有3名以上专业鉴定人员参加,依照规定的鉴定流程开展鉴定活动。鉴定结束后必须向委托人提供制式鉴定证书,并对鉴定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估价环节,《规定》也作出要求:艺术品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对标的艺术品进行价值评估服务,应当有3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参加,依照规定的评估流程开展评估活动。评估结束后必须向委托人提供制式评估证书,并对评估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观察

收藏圈虚假鉴定乱象

虚假鉴定有多普遍?

一方面,老百姓迫切需要了解购买的是否是真品;另一方面,一些赝品只要经过所谓权威人士的鉴定“漂白”,就会披上真品的外衣。一些鉴定机构为了收取费用,一般都鼓励开鉴定证书。既然是鉴定,就应该有真品鉴定证书和赝品鉴定证书,但事实上,市面上都是真品鉴定证书。

真伪鉴定有多难辨?

艺术品鉴定、文物鉴定十分复杂。鉴定难一个重要方面在于目前很多专家都不是真正的专家,现实生活中,大量伪鉴定专家活跃在艺术品交易与鉴定市场。

鉴定行为有无监管?

国内艺术品鉴定市场处于“三无”状态:无法律管、无机构管、无人管。鉴定者无需对鉴定行为负责,也不承担风险。

造假之风如何遏制?

国家可以出台规定,要求鉴定证书必须由机构认证,一旦存在虚假认证,可追究机构的法律责任。再如,鉴定证书必须有认证细节描述,形成法律追责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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