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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律师申诉:望拍卖中买卖双方保持匿名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3-02-07 10:54:59 | 文章来源: 艺术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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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纽约最高法院出台了一项规定,要求纽约的拍卖商必须公示拍品委托人和买家的姓名,以确保交易合同具备约束力。近日,纽约最高法院决定重温这条曾经起轩然大波的规定,勒令纽约的拍卖行业停止长期以来拍品委托人匿名的行为。
        据悉,在纽约拍卖市场中,大多数的拍品委托人都是匿名的,呈现在拍卖目录中的信息也仅仅局限于“私人收藏”几个字。虽然根据法律的规定,并不是必须让拍品委托人的姓名到达众所周知的地步,只需让买方了解即可;然而,即便是买方,在他们的身份转换到拍品委托人时,也常常在拍卖中匿名地出售拍品,因此,很少有人对匿名交易的行为发表过不满意见。
        但2008年,一只19世纪俄罗斯古董盒子的拍卖引发了一场争论。其后,由4位审判员组成的陪审团一致认同了商法中关于买卖双方姓名的规定——即“卖家的真实姓名必须体现在合同上”。许多艺术律法方面的专家表示,这一规定一旦实施,将彻底改变纽约拍卖行业的现有操作方式。麦克劳克林&斯特恩律师事务所(McLaughlin & Stern)的彼得·R·斯特恩(Peter R. Stern)作为一位来自曼哈顿的律师,常常代表经销商与收藏家处理相关事务,并且还是苏富比拍卖行的法律顾问。谈到该规定,斯特恩说道:“现在,人们有权退出任何未提供拍品委托人姓名的交易。”
        苏富比全球诉讼部门主管乔纳森(Jonathan A. Olsoff)认为,在拍卖行看来这一规定无疑是狭隘而严苛的,但不相关的人则会夸大它的效用。尽管艺术品拍卖是纽约拍卖行业中盈利最高的,但不光是艺术品拍卖将受到影响,其他商业交易也将受到波及——例如(随不动产转移的)动产继承物、运输业乃至畜牧业,因为在这些商业交易中,拍品委托人通常也是匿名的。匿名被视为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手段,通过匿名的方式,那些不再被收藏家们需要的藏品得以顺利售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匿名还能隐藏一些债务带来的尴尬,或者帮助拍品委托人免除在处理遗产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家庭矛盾。对此,来自洛杉矶盛智律师事务所(Sheppard Mullin),曾作为美国马里兰州检查官的经销商代表克里斯汀·施泰纳(Christine Steiner)说道:“匿名不应该被视为法律的滥用。”
        此外,据众律师所言,他们还未曾听说过除纽约州以外的其他任何州,在是否需要公示拍品委托人方面做出任何相关规定。这让许多纽约拍卖商不禁开始担心,人们很可能将选择在其他更加能够保护个人隐私的地区来进行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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