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天津文交所)出台新的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的交易规则,增加了“转让时间”(15:05-15:35),该时间段受理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的交易申报。投资人已开立的份额账户自动升级为交易账户,在 “协议时间”(9:30-11:30、13:00-15:00)在中进行交易。另外,天津文交所还增加了大宗交易。
生意社分析师张令兵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是天津文交所对一直进行的份额化交易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交易所没有出台投资者关注的“清退”方案,这意味着完善份额化交易的规则后,该交易模式或会在天津文交所继续下去。
据悉,自2011年底交易所清理整顿开始至今,份额化交易这一被明令禁止的交易模式逐步在全国文交所谢幕,目前唯独天津文交所还在进行这一交易,份额化交易模式是天津文交所首创。随着其他交易所份额化交易的停止及针对投资者份额清退方案的纷纷出台,天津文交所的份额化交易走向及清退方案被业内人士所瞩目。
日前,天津文交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相关规则发布及修订的公告》,同时发布《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协议转让暂行规则》,并对《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暂行规则》进行修订。生意社分析师张令兵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项协议转让交易规则的出台是天交所在继续完善自己的份额化交易体系,“并没有针对投资者的清退方案。”
急切盼望着份额清退方案出台的天津文交所投资者向记者表示,协议转让的交易或很难达成。据天津文交所《份额协议转让交易指引》规定,“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交易的意向申报价格应在该艺术品份额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价格范围内。”但是结合目前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份额行情,“当日”价格已经远远低于投资人当时买入的价格,“这样投资者损失巨大,不会愿意出售份额,而在目前清理整顿期间,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估计也不会有受让方愿意接受转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上述规则文件发现,天津文交所新规则最大的变动即推出了协议转让交易规则。按照《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协议转让暂行规则》描述,协议转让交易模式是指转让双方在天津文交所电子交易平台上通过申报达成协议,完成转让的交易方式。在其发布的《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交易指引》中,天津文交所对于协议转让交易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中提到,投资人进行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在天津文交所指定协议转让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交易。投资人已开立的份额账户自动升级为交易账户,可直接在本所进行协议转让。
据《交易指引》显示,协议转让时间为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15:05-15∶35,其中9:30-11:30、13:00-15:00为协议时间,15:05-15:35为转让时间。“本所在转让时间内受理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的交易申报。本所交易日的15∶00前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艺术品份额,本所当日不受理其协议转让的申报。”
新的协议转让交易增加了转让时间,这是对于份额化交易体系的一种丰富、完善,另外他增加了大宗交易。生意社分析师张令兵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述增加的“大宗交易”即为《交易指引》第九条规定的“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得少于5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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