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叶强
编者按:2007年,深圳、上海、北京三个地方的产权交易所几乎同时提出,构建国家级的“文化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所”是依据中国国情创造出的一个基础性资本市场平台,它原本是为国有权益“阳光流转”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设置的。把产权市场与文化市场相结合,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是2009年由国务院正式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的核心指导思想。经过两年的酝酿,2009年,国务院核批两块牌照,深圳和上海的文化产权交易所相继挂牌。本期视点栏目约请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资深顾问叶强为本刊撰文,详细介绍如何通过购买“份额”投资艺术品――“以权益拆分”推动艺术品市场健康成熟发展,也为读者进入艺术市场提供一种全新的投资模式。
2010年5月14日,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隆重开业,同时文化与资本对接的创新模式: “权益拆分”模式被推出。所谓“权益拆分”,就是将一件事物的所有权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各种收益进行拆分。投资人可以通过认购拆分的份数,来获得投资标的物的部分所有权及相关权益,从而也获得基于这些权益所带来的远期或当期的收益。
举例来讲,我们将数件艺术品组合成一个资产包,然后将资产包的所有权“切”成10000份,普通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份额”,获取艺术品增值带来的投资回报,同时,这些“份额”可以在文交所的交易平台上随时流通,流通中同样可以获得“价差”带来的回报。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从筹备之初就确立了把艺术品市场作为一个首要的突破口,源于四方面的考虑,第一,艺术品以私权为主,产权结构简单;第二,艺术品市场的产业链条短,启动容易;第三,艺术品市场需要规范,最为期待有社会和市场公信力的交易平台出现;第四,出于优化和规范化产业链条的目的,艺术品市场最适合“权益拆分”模式的应用。
“权益拆分”模式简单地讲可以概括为如下几步:第一步,由交易商选定合作的画廊;第二步,由交易商和画廊共同选定合适的艺术家及其作品;第三步,将数件艺术品打包成一个资产包,比如原始价值200万元,拆细为1000份,每份“所有权份额”的原始价值为2000元;第四步,针对特定的投资人进行路演推广,通过一个询价的过程,形成“所有权份额”的发行价格,并集中认购;第五步,艺术品资产包“所有权份额”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在市场中持续流通;第六步,在持续挂牌期间,画廊及交易商对资产包中的艺术品及艺术家进行推广,获得更多的潜在投资者的关注和了解;第七步,按照事先的约定,资产包中的艺术品通过拍卖进行兑现,投资者获得分红收益;或者资产包整体通过被收购或拍卖,摘牌退市,投资者实现最终的投资回报。
模式:“权益拆分”催生艺术品市场加速 “权益拆分”的模式是创新的,但是,“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和交易商”在艺术品市场的地位却是一个标准的二级市场经营单位,我们梳理一下这个新的产业链条,会发现: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是一个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的第四方平台机构,它的功能是实现交易,它通过交易商行使主要的业务构建和市场管理功能;交易商与画廊形成了一种共荣共利的持久性关系,交易商只有通过画廊或专业的经纪机构与艺术家或收藏家发生关系,才能保证资产包后续持续的经营;反过来讲,画廊通过交易商将资产包挂牌上市,在挂牌期间,资产包内的艺术品及其艺术家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为画廊通过其他的通道销售艺术家的作品铺平道路,这些通道包括送拍、参加艺博会、直接销售给藏家等。
艺术家及画廊会积极的将其精品放入资产包,因为,资产包挂牌之后,艺术家及相关的作品始终处于市场关注之中,无论是学者还是市场经营者,在这个过程中对作品和艺术家的评价和讨论,是对其艺术价值和市场价值的一个充分挖掘的过程,这个关注的过程先是培养潜在的投资者,进而培养了潜在的收藏家。这种机制,保证了艺术家或画廊主动提供精品进入资产包;交易商一定会选择具有明确的独家代理关系的画廊和艺术家进行资产打包的运作,因为,艺术家与画廊规范的市场运作,是市场健康发展的最有力的保证,是“所有权份额”投资者投资安全性的基本保障。
“交易商和交易所”的这种明确的态度和价值标准,会促成中国艺术品一级市场的规范化运作,培养一级市场的力量,让中国的艺术品市场逐步规范和均衡发展,这一点,将是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对中国艺术品市场最大的贡献;交易商与拍卖公司同为二级市场的经营单位,会有积极的合作关系,艺术品资产包在挂牌期间,类似于一个长期的“拍卖预展过程”,而且资产包内的作品全部为艺术精品,所以,对拍卖公司的吸引力是非常大的,当资产包内的作品分期套现之时,交易商与拍卖公司将具备紧密的合作关系基础。同时,交易商与拍卖公司还会有其他的合作模式,比如,拍卖完成的艺术精品可以通过交易商直接在深圳文交所挂牌上市,回笼资金;在深圳文交所挂牌的资产包可以通过拍卖完成清盘套现等;交易商与艺术博览会对画廊的服务具有互补性,所以,交易商与艺术博览会是不会有竞争与冲突的,同样具有很大的合作空间。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文交所发挥的最大作用是艺术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服务,将艺术品虚拟成为“所有权份额”之后,充分体现了艺术品的投资属性,让那些兴趣不在于收藏艺术品,但期望获得艺术品增值回报的投资者,在专业机制的保障下,进入艺术品投资市场,从而,将艺术品市场打造成为一个良性的投资渠道。
有一些专业人士质疑:“当艺术品被拆分成若干份额,完全成为交易产品,就失去了艺术品欣赏收藏的本质”,其实这种担心是大可不必的,因为,文交所要开发的市场就是非收藏者的市场,收藏者可以去画廊直接去买这个艺术家的作品进行收藏。确立艺术品的资产属性:在艺术品资产包的权益登记托管管理的基础上,可以获得权益质押服务,确立了艺术品的资产属性,其重大意义在于两个方面:第一,企业机构可以用企业资金投资于艺术品的“所有权份额”市场;第二,艺术品作为社会资产由无形转为有形,为下一步解决文物的合理流通问题打下基础;总之,“权益拆分”是一种模式创新了交易的方法。
答疑:“权益拆分”的其他几个关键问题
交易商的职责。在“权益拆分”模式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就是 “交易商”,它的职责是组织资产包、路演推广、“所有权份额”承销、以及资产包的后续运作。
它需要具备的能力包括:第一、具有艺术品征集能力和通道;第二、具备艺术品品鉴及市场运作的职业经验,善于对艺术品进行资产组包,具有广泛的行业资源,可以快速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艺术品资产包;第三、具备资金实力,同时具备投融资经营运作经验,能够灵活的配置自身的资源,开展中介、自营、顾问咨询等不同层面的服务;第四、应该具备艺术品挂牌之后的经营和运作的能力;第五.具备做市商的经验和能力,发挥“做市、造市、监市”的作用,维护市场稳定健康的发展。
天禄琳琅公司是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的首个交易商,在文交所发展的初期,交易商自律至关重要,构建高品质的资产包,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是交易商首当其冲的责任。艺术家的选定标准:第一、具有坚定的艺术理想,处在创作状态的最佳阶段,艺术语言相对成熟,其艺术水平达到一线艺术家的学术高度,在学术圈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品质质朴,兼具人文关怀和独立品格,行事规范;第二、市场规范并相对活跃,与画廊保持有长期稳定的独家代理关系,领会并接受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模式,该模式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和维系艺术家与画廊的积极的生态关系;第三.、具备市场发展潜力,与其坚定的艺术理想配合,具备5-10年长期的市场运作规划。艺术品的集保单位: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集保中心,或由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登记认定的第三方机构,将成为所有资产包所包含的艺术品的集中保管单位。这些第三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学术地位的著名艺术收藏机构,比如大型的美术馆和博物馆;各地方政府投资的公益美术机构;民间非营利艺术空间(由大型企业机构出资构建或赞助的艺术空间)。
一些高端的艺术品,通过保藏于国立博物馆美术馆机构,实现变相的“国家购藏”,同时,为艺术家及艺术作品确立学术地位,找到最终归宿,这将成为一种多方受益的良性机制。鼓励艺术家和画廊保留资产包的部分权益。艺术品提供者被鼓励保留30%左右的“所有权份额”,是希望通过这种机制进一步鼓励艺术品提供者提供艺术精品进入资产包,同时,鼓励艺术品提供者将资产包的初始价格尽量定的足够低,给资产包的投资者流出足够多的增值空间,发挥活跃市场的作用。
信息披露机制:信息披露是交易商的职责,信息披露的作用至关重要,它是稳定“所有权份额”的流通价格的重要手段,是体现文交所“公开、公平、公正”的主要措施。每一个挂牌的资产包,在季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由交易商编制季度报告进行持续的信息披露。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经营单位对资产包相关的艺术家和作品持续经营与运作的方案及收益情况;资产包最新的投资价值报告。信息披露的内容将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的目的是增加投资者对艺术家及其相关艺术品的更深入广泛的认知和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