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

中国文化产业家底盘点 国家统计局权威解读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6-17 11:04:35 | 文章来源: 光明日报

2008年的第二次经济普查中,进一步摸清了文化产业的“家底”:

单位数量增多。2008年,我国文化产业共有法人单位46.08万个,与2004年相比,增长近45%;法人单位数增长最多的类别是“核心层”的新闻服务(增长216%)和“外围层”的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增长111%)。

资产总量增加。2008年,法人单位拥有资产总计27487亿元,比2004年增长50%。资产规模扩大显著的类别是网络文化服务(增长157%)和其他文化服务(增长115%)。

发展速度较快。从实现的增加值角度看,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004-2008年间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同期GDP的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3.6个百分点。

值得强调的是,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对扩大就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其中“增加值”和“从业人员”两个指标最能体现文化产业对经济的贡献。

“增加值”反映的是对整个经济的影响和贡献。2004年,文化产业中只有相关层的机制纸及纸板制造这一个行业小类的增加值超过200亿元。而2008年,我国文化产业有10个行业小类的法人单位所创造的增加值超过200亿元。再从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人均增加值上看, 2008 年为7.11 万元,比2004 年的3.55 万元增加一倍。这些都说明,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从业人员”反映的是对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程度和对就业的贡献。文化产业从业总人数不断增加,2008年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达到1182万人,比2004年增长18.6%,占全国从业人员(77480万人)的1.53%,占城镇从业人员(30210万人)的3.91%。

据统计,工艺美术品制造业、玩具制造、家用视听设备制造、文化用品制造四个行业,共计有从业人员339.8万人,占相关层全部就业人数的74.7%,仅玩具制造就创造了90.2万人的就业机会。

文化产业动力哪里来

在文化产业核心层和外围层中,共有45个小行业是从事文化服务业的,这些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从2004年的67.2%提高到2008年的74.5%。

统计显示,近年来,文化产业发展速度加快、发展规模扩大。

每个行业经营性单位增加值所占比重,反映了这一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也反映了这个行业的活力所在。

那么,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何来?

马京奎:可以看出,文化产业的发展依靠文化体制改革的强大动力。先行改革的行业,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产业发展进度也相对较快。比如,作为文化体制改革重点领域,出版发行行业是文化体制改革步伐较快、成效较大的领域,其市场化程度都较高——图书出版84.7%,报纸出版71.7%,期刊出版67.1%,音像制品出版88.0%,电子出版物出版91.2%。在第二届“文化产业30强”中,12家是出版发行业的龙头企业。

这些数据和事实,充分体现了文化体制改革的成果。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大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所界定的45个文化服务业中,每个行业均有经营性产业活动和公益性事业活动之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进行文化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核心层、外围层中的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以及相关层中的所有单位一般都已实现市场性经营。2008年,这45个文化服务业中,经营性单位实现增加值2710.45亿元,公益性单位实现的增加值为928.62亿元,而2004年的经营性单位增加值仅为861.36亿元,公益性单位增加值仅为420.77亿元。这说明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在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方面成效明显。

2008年,我国文化服务业中市场化程度较高(90%以上)的有14个行业,分别为摄影扩印服务、广告业、其他计算机服务、旅行社、知识产权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室内娱乐活动、图书及音像制品出租、休闲健身娱乐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子出版物出版、游乐园等。

市场化程度低于20%的有9个行业,分别为专业性社会团体、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社会人文科学研究、群众文化活动、烈士陵园纪念馆、文物及文化保护、广播。这些行业也正是在文化体制改革中需要政府大力扶持,保持其公益性特点的单位。

2008年,文艺创作与表演、艺术表演场馆等行业的市场化程度比2004年有所提高,2004年均在20%以下,现在分别为23%和32.7%。这些数据反映了这些行业改革的进展和成效。

相信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这些领域的市场化程度会进一步提高,对相关产业拉动作用会更大。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凡注明 “艺术中国”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艺术中国” 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艺术中国,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打印文章    收 藏    欢迎访问艺术中国论坛 >>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留言须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