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
鉴于涉诉的拍卖纠纷多次发现违规违法的拍卖行为,如未经委托人同意,将委托人所有的流拍物品出售,最终导致流拍品未能追回;为了哄抬价格;拍卖人、委托人、竞拍人恶意串通等。徐汇法院日前向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对拍卖企业监督管理,建立拍卖企业诚信审查和考核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提高从业人员执业水平与法律意识,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信用考核;制定相应的行规行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行家支招
别把拍卖会太当回事
针对拍卖会上存在的很多猫腻,文化部书画评估委员会书画鉴定委员、上海静安书画院院长宣家鑫给竞拍者提供了一些建议。首先,不能盲目投资,在做此类投资前,必须培养自己的眼力,多找些相关书籍看、多听听专家的讲座、多看一些好的拍卖会,以提高自己的鉴定能力;不要太把拍卖会当回事,拍品本身价值及实际市场走势才是其真实价值的体现。其次,对于藏品的来源,尽量在专家的指导下购买,或是找有一定实力、专业性强的拍卖公司购买,这样相对来说上当的机会会少一点。总之,多看慎买,要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再出手。
宣家鑫奉劝参加拍卖会的朋友切记一些原则:一是要懂专业,懂什么买什么。二要懂市场,了解市场行情走势。三要稳,该出手时再出手,不要冲动。四要心理准备充分,一旦上当或是高价买入,不要后悔生气。
圈内人揭秘内幕
内幕1
拍卖公司自养“托儿”创造拍品“高纪录”
“雇托自炒自买其实是业界公开的秘密,崇源公司这种作假仅仅只是小把戏。”一位曾经从事拍卖行业,如今转行做起其他职业的单小姐深谙拍卖之道,她告诉记者拍卖行业是一个容易为暗箱操作提供交易平台的“黑洞”行业。“基本每个拍卖公司都养着一群‘托’,甚至有不少公司还共用几个‘托儿’。这些‘托儿’或是委托第三方以竞拍者身份参与拍品竞价,或是自己临时‘制造’的几个买家。”
“托儿”的责任主要有两个,一是哄抬价格,为拍品“定价”,从而便于拍品的第二次流通。用“托儿”做“钓饵”,期望“钓”到竞价大买家的“冤大头”。二是为了创造拍品“高纪录”,靠“托儿”在拍卖会上进行“炒作”,许多举牌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在与谁竞价。其中,“托儿”的炒作是频频出现“天价”的直接原因。”单小姐说。
记者了解到,虽然《拍卖法》中明确规定“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加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但这部法律并没有解决“托儿”横行的拍卖现状。在实际的市场操作中,拍卖行“自拍自买”的现象依然存在,且屡见不鲜。
内幕2
事先与买家约定价格竞价过程只是“表演秀”
在采访中,单小姐进一步揭示了拍卖公司的潜规则。她说,拍卖公司在拍卖场上展示的拍品,有一部分实际为“假拍”。假拍是指拍卖公司在私底下与委托方达成交易共识,以一个双方认可的价格从委托方处购得货品,实际上拍卖公司已经成为这件货品的拥有者,而不是中间人。随后,在拍卖当天,这件货品以拍品的身份出现在拍场上,台下则由“托儿”把关,即便有买家频频叫价,也会有“托儿”保驾护航,在一遍一遍的竞价过程中,迅速哄抬价格,提升拍品的知名度。
当然,这些火爆场面只是拍卖公司为手头持有的拍品下次“露面”而进行的铺垫,目的是在“真拍”时,获得一个经过炒作后到达的高价。
拍卖公司如此花心思的原因只有一个,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收益远远高于获利的正当途径——佣金,利益的驱使使得这种假拍现象愈演愈烈。“遗憾的是,这种情况目前来看无法避免,也无有效方式辨别。”面对这一现状,单小姐表示了无奈,即使是那些没有被拍卖公司买下的拍品,在竞拍之前,委托方、买受方和拍卖方也会事先约定了“真实”的成交价和佣金。可在拍卖场上体现的最终成交价却高于事先约定的价格,这往往是拍卖行在现场进行的“表演秀”,是做给别人看的,目的是进行炒作,以期在下次交易中获得良好的回报。但在最终结算的时候,并不会按照现场的成交价进行交易,而是遵循事先约定的“真实”的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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