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区:广东省汕头市(港澳台)
收件日期:6月20日作品照片收件截稿。
7月15日原作收件截稿。
展览日期:9月9日
展出数量:200件
有关规定和要求:
作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由港、澳、台展区自行制定。
收件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兴路33号第十一届全国美展港澳台展区收件办公室
邮编:515031
电话/传真:0754-88434246
手机:13825880951 13322771377
联系人:郑鹤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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