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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各展区展览计划和有关规定(四)

艺术中国 | 时间: 2009-12-24 16:53:06 | 文章来源: 中国美术家协会

展区:广东省汕头市(港澳台)

收件日期:6月20日作品照片收件截稿。

7月15日原作收件截稿。

展览日期:9月9日

展出数量:200件

有关规定和要求:

作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由港、澳、台展区自行制定。

收件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兴路33号第十一届全国美展港澳台展区收件办公室

邮编:515031

电话/传真:0754-88434246

手机:13825880951 13322771377

联系人:郑鹤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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