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 英(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美术学院《美术研究》杂志社社长、《世界美术》主编):
南方的画就是这样,他不是着力塑造孩子的形象,而表达自己的感受,他的形式借助对象显现出来。形式也有双重性,既有独立有审美价值,如抽象的形式;也可能依附于形象的特殊表现,后者更容易被人接受,不仅唤起审美的经验,还有生活的经验。南方的画没有学院的规则,他好像是信手画的。他的笔触和线条有某种独立性,在他的画上看不到流畅的笔触和线条,形象的轮廓主要依靠色块之间的关系,有些地方也用线条勾一下,线条画得很稚拙,非常业余,就像孩子自己画的。线条的颜色也非常单纯,近乎纯的红色或绿色,好像孩子眼中看到的东西。单纯的颜色在他的画中不显得突凸和生涩,尽管是不协调的搭配,比如在孩子的画中用纯绿色画孩子的头发,用红色画脑袋的轮廓,绿色与红色并置在一直,并不显得冲突,反而显的很和谐;在南方的画中,艳丽的颜色后面总是灰色的背景,鲜艳的颜色被无形地中和了,但它又漂浮在背景的前面,吸引观众的视线。这种高调的和谐似乎是现代绘画的一个规律,但实际上又不是学院绘画那样的规则性。也就是说,按照学院绘画的规则可能训练出一个学院的画家,画出学院的作品。但现代绘画却给不出这样的规则,不是每个人都可能把不和谐的颜色并置而达到高调的和谐。你可以临摩野兽派或表现派的画,达到那样的效果,但自己一画却是没有那样的效果。这其中没有一个公式。看南方的画就是这样,他很随意地把这些颜色拼凑在一起,却有着感人的力量,换一个人这么画,可能会一踏糊涂。这种搭配有很微妙的关系,就补色而言,既要有色彩的强度,又要避免不协调的冲突,在处理上或者是减弱一方的强度,或者缩小一方的比例,当然,起中和作用的中间色也很重要,灰到什么程度才恰到好处。这都是通过感觉来把握的,这种感觉也是一种天然的能力。除了画孩子,南方更多的是其他的题材,如《我愿意相信那些美好的东西·I》,这是画的一个少年,什么意思。
不太清楚,可能是一个闪念就成为他要画的东西。这个以紫色调为基础的画面也布置了纯黄色的色块,在紫色的调子中非常醒目,这种补色的处理都成了他的一个标志。既然是一种天然的能力,就包含了个人的一些本质性因素,这种本质性不一定就是色彩和线条,它总是和其他的因素搅和在一起,只是通过视觉的方式表现出来。
南方在画孩子的时候,儿童的天然性与他的本质性表现达到非常吻合的程度,他的形式与儿童的特性像互补的颜色一样,同时获得了生命。形象不是塑造的,而是表现出来的。那个自由的天真的形象作为主客体的统一,也是艺术家的本质特征的反映。南方,他是把两种纯真结合起来,形式的纯真和形象的纯真。每个人都是真实的存在。我们为他表现的形式和形象所感动,实际上,是为体验原始的生命而感动。这种感动是在所有商业的、学院的绘画中都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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