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时以新奇、有趣的授权商品让游客颇有耳目一新感觉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又一次被人们惊呼“时尚”。“Old is New”(传统即新),台北故宫博物院前院长林曼丽对台北故宫博物院的定义,就是想让台北故宫博物院在传统当中,创造出新的理念。此后担任此职位的周功鑫,提出了“形塑典藏新活力、创造故宫新价值”的管理理念,将台北故宫博物院的创新再向前推进了一步。
围绕品牌授权,台北故宫博物院与超过90家厂商合作“让文物再生与重生”,单单是2013年,就收入了9亿元新台币,数字直逼门票收入(10亿元新台币)。
“新和旧之间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界限,就看你怎么去变化。”台北故宫博物院文创行销处副处长王耀锋在香港贸发局香港国际授权展及亚洲授权业会议上对记者说。
香港贸发局注意到,通过设定严格的审查和授权流程、进行全面专业的数字化储备,保证了类似台北故宫博物院这样的艺术收藏机构能够“玩转”品牌授权,产生有创意的衍生品。
管理科学的授权流程
将“朕知道了”从典藏文物的数据库中找出来,找到合适的供应商,并且置于台北故宫博物院商店的柜台中,被消费者买走,这样的过程,看似简单,却包含一系列重要信息。换言之,想与台北故宫博物院合作,取得品牌授权,要先过了它设置的一系列严格的“关卡”。
合作是对所有具备基本资格的企业开放的,比如有相应的公司登记证明文件、商业登记证明文件,有信用证明,有销售额与税额申报书收执联等。通过资格审查的厂商,才有机会参加包含初审和复审的“产品审查”。
产品的创意来源、出处说明、非重复性、安全性、创意与美感、质量与功能、包装与产地说明等,都是产品审查的关键;而不损伤风俗、不损伤台北故宫博物院声誉等,也是审查的重要内容。
每年台北故宫博物院文物艺术发展基金会在4、8、12月举办三次审查会议。那些通过审查的厂商,会被授权2年的合作期限,而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续约审查资料,则还会被再给予续约2年合作期限。
“审查的原则是,先审查品牌,再审查产品。”王耀锋说,台北故宫博物院的授权,实际是LOGO的授权,授权的费用是按照单个产品的价格抽取10%左右,根据不同的产品,抽取授权费的比例也有所不同,比如电子产品,就可能会收取11%~12%的费用。
尽管文物仿制品是授权商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台北故宫博物院越来越鼓励那些既和原有的文物相关联,又有“再创作”的商品出现。“以本院藏品图像为素材,而重新设计、开发、产制具艺术性与生活实用性且有助文化教育推广之各类衍生附加值产品。”在一份指引中,台北故宫博物院这样界定授权商品。
数字化是授权的基础
2003年,朗智品牌有限公司创始人黄僖偲博士就已经取得了荷兰阿姆斯特丹凡·高博物馆的授权,直到10年后的7月,她才开始行动起来,与富士公司合作复制了一系列的画作作为授权商品展览和出售。
凡·高的画作所呈现的内容,早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但荷兰阿姆斯特丹凡·高博物馆对其中的部分画作的数字化内容拥有版权。这正是黄僖偲所取得的品牌授权的核心。
艺术浦东总经理周兰茵同时也是吴昌硕纪念馆的副馆长,这几年,围绕吴昌硕的作品,艺术浦东做了不少授权商品的开发,周兰茵承认,最有战略意义和长远价值的,便是对艺术品的数字化,这是再创作的基础。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台北故宫博物院就已经意识到,未来典藏的数字化将是使其生命力得以延续的重要支撑。像“朕知道了”这样的授权商品,就需要以数字化的康熙奏章图片作为基础。
20年时间,台北故宫博物院数字化的文物图片,一共积攒了110万张。“这需要时间”,台北故宫博物院院长室专门委员陆仲雁说,成本高,技术上也要成熟,“你需要慢慢地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去做数字化”,王耀锋进一步解释说。
老牌的艺术典藏机构的经验,往往是自己一步一步摸索出来的,国际上做得比较好的,是位于巴黎的卢浮宫,而新兴的艺术典藏机构,则希望探索出新的路子来。高鹏博士是今日美术馆的馆长,年轻的美术馆没有历史的积淀,他们的做法另辟蹊径,通过展览会,这家美术馆与不少艺术家签订了版权协议,并且通过GOOGLE这样的“数字化大腕”,推出了线上美术馆,积累了大量的数字化艺术品资源。
今日美术馆的投入巨大,4年间,1000万~2000万元人民币的成本,高鹏说:“至今还没有看到回报。”但数字化的路子还得继续,“MOMA美术馆30%的授权零售收入,最终支持到美术馆的运营,这说明做一家成熟的美术馆,必须要高度重视衍生品和相关的设计产品。”高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