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作品的作者名字后面加上“传”或“款”字,意味着该作品仅仅是风格类似的仿品,或者无法判断真伪,存疑待解。这种带“传”或“款”字的作品,在古字画中较为常见,尤其年代久远的作品,可供鉴定的依据少之又少,说真说假都有争议,称它为“存疑作品”是较为恰当的。
明清以降,每一个在历史上有地位的书画家,作品的存世量都不少,可供参考佐证的相关材料也比较丰富,在鉴定他们作品时还心有疑惑,不能断定真假,这显然是缘于鉴赏者能力的局限,而与客观的条件没有什么关系了。因此,当我们对一件年代不是那么久远的作品也标上存疑的符号时,这已经不是一种科学求实的态度,而是近似于推脱责任的做法了。鉴定行为,判是或者否,哪怕能力不济,不作判断,都很正常,唯独不能以一种骑墙的态度,答案模棱两可最不可取。
古玩交易,向来有不保真的游戏规则。当拍卖这种西方的交易模式传入中国后,不保真的规则就被加入到拍卖游戏中。作为中介方,拍卖公司实际上承担了鉴定的职责,虽有“不保真”这一规则庇护,但任何一个正规的拍卖公司都希望自己征集的拍品又真又好,以便在保证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能赢得一个良好的口碑。然而,要苛求上拍的作品件件保真,显然是不太现实的,尤其古代书画,几乎是赝品成堆。如何在这成堆的赝品中既能谋求利益又能规避风险呢?拍卖公司的做法颇为暧昧,把自己应尽的鉴定职责尽量淡化,用模糊的“存疑”来表明作品的性质,同时压低底价,以此吸引买家的关注,这样,在捡漏心理的驱动下,即便是赝品,常常也能拍出不错的价格,而拍卖公司又不至于背上卖假的恶名。于是,拍卖会上就呈现这样的一种现象,那些上拍的古代书画,除了小名头、佚名的作品,其他略有名气作者的作品,大都标注“传”或“款”字。这种做法看似诚信,其实很不负责任,这些作品有的是很“开门”的假货,何疑之有?有些年代了的老仿作品,水平不错,但也应该归入赝品的行列;个别确是真迹,却成了存疑的对象,以致明珠蒙尘,这对于委托方来说很不公平。
近日笔者参加了一场拍卖会,古代书画的许多拍品拍卖公司不做认真甄别,就以存疑相待,以致带“款”字的作品居大半以上。笔者认为其中有几位作者作品的赝品被当作真迹,而真迹反而成了带“款”字的存疑作品。我们不妨撷取一例:
图一,林则徐(款)《楷书八言联》,其实是一件很开门的真迹。首先从外观上就很吸引人,纸张老旧、墨色黝黑凝重、印色沉稳、印章也对路,虽经揭裱,但也是几十年前的裱工。再看书写风格,也与林则徐的完全吻合:结字稳重,行笔爽利,线条边缘光洁,起笔和收笔都带出锐利的锋毫,兼有米芾的沉着痛快与欧体的挺拔清俊,这被存疑,不知依据何在?而图二,被当作真迹看待,无任何“款”、“传”标识,而笔者以为这件作品其实是一件赝品,整件作品除“室”字与林则徐书风较为接近,其他每个字的结体用笔都与真迹有不少的区别,笔画滚圆绵软,行笔较为迟疑,缺乏林则徐笔下特有的爽朗而劲健的锋芒。有些细部,完全经不起推敲,像“绩”字左边粗笨臃肿的连笔,右边“贝”部横竖交接处弯曲的弧形,都与真迹相距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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