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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和大型建筑应具有民族精神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3-06 17:19:33 | 文章来源: 美术报

 

针对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后在城市规划和大型建筑设计和建设中应特别注重体现民族精神。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我们要从加快推进现代化、快速融入全球化的战略部署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城市规划和大型建筑设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和大型公共建筑建设管理的立法层次,推动城市规划和建设走向法制化轨道。

第二、针对各地领导都希望多出政绩,在城市规划和大型建筑设计建设中盲目求快求大和崇外但传统文化和艺术修养又十分欠缺的普遍现象,有必要给当政者加补传统文化和艺术修养课。

第三、今后在建设大型公共建筑时,各地应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提倡限额设计。提倡各地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鼓励代建单位控制造价。

第四、应该在程序、信息和责任等三个方面增加透明度,让国内专家和本土居民有更大的参与和话语空间。国外设计师的创新理念也应与我们的文化相结合。

第五、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数量、规模和标准要与“国情”和“地方的财力”相适应。设计“要重视保护和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

第六、实行建筑方案的“阳光评审”,避免盲目搞国际招标,要建立公开透明的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制度,加强方案评选后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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