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民营“苏州画院”与国有“苏州国画院”之争在业界引起了沸沸扬扬的议论:“苏州国画院”指责“苏州画院”名称混淆视听给人误导,而民营的并具有独立经济法人资格的“苏州画院”则称遭遇到了来自体制内画院的排挤和打压。一些观点认为,这一事件的背后体现的是一个文化产业发展体制内外两种不同机构的冲突关系。无论是民营文化企业还是国有文化单位,手心手背都是肉,这一现象从某一角度而言正揭开了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伤疤”。
苏州画院美术馆展厅
雨城
苏州画院美术馆展厅
事件回放:
周矩敏与“画院门”
事件还是要从2009年10月18日苏州画院美术馆正式开馆说起。开馆前夕,苏州画院在《美术报》刊登开馆盛况及招聘画家广告,引起一定影响。但由于苏州国画院成立较早,很多应聘者便把应聘资料寄到了苏州国画院,咨询电话也误打到了苏州国画院。同一个城市的两个画院,名字又有相似性,应聘者搞混并不奇怪,而苏州国画院在其后的一系列做法为两家画院的纷争埋下了伏笔。
不久后,苏州国画院在《美术报》刊登相同篇幅的广告,并“澄清”称:“最近,苏州一民营文化企业刊登招聘员工广告。许多应聘者误把投档资料邮寄我单位。因我单位目前尚无招聘计划,故友情提示,以免应试者延误了应聘事宜。”苏州国画院后在接受采访时称,苏州国画院,社会上习惯称呼为“画院”,约定俗成,而苏州画院对外宣传从不表明企业单位行政的内容。
一方面,苏州画院的招聘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艺术人才,另一方面,又有人以“那个谁”、“金环蚀”等多个网名发帖,自称是从东北赶到苏州应聘的画家,大呼上当,说自己原来向往的是“官办(事业编制,“国”字号)”苏州国画院。遭到污蔑和诽谤的苏州画院立即报警,后经警方证实,网名“那个谁”和“金环蚀”的发贴者竟然用的是同一个IP地址,自称应聘者的网友就是苏州国画院画家沈宁。
而在化名“苏ghy”的网友发布的一篇“画院门”帖子中,苏州国画院现任院长、苏州文化局副局长周矩敏明确表态说:“苏州有许多知名文化企业如‘苏州本色美术馆’、‘苏州雨村美术馆’、‘苏州汉濮艺术中心’等,对苏州能有众多的文化企业我们感到欣慰,并给予大力支持,同样民营性质的‘苏州画院’、‘苏州画院美术馆’如能依法添加字号,我们也会倾力支持,把文化产业搞上去是我们大家的心愿!”
一些观点认为,从刊登广告为苏州国画院“正名”,到伪装应聘者向苏州画院“泼污水”,再到论坛上的指责帖子,苏州国画院院长、苏州文化局副局长周矩敏都极有可能是知情的。在苏州画院美术馆新开张并产生影响之际,苏州国画院或许是有预谋地打出了这一整套的吃醋“组合拳”。
一位知情者说,周矩敏其后把给工商部门的材料(指苏州国画院向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希望苏州画院的命名能依法加上字号,避免混淆视听给人误导)交给江苏一媒体,媒体随后刊登了文章:“苏州画院是苏州国画院简称?一字之差玩‘噱头’。”
苏州画院:
这是对体制外画院的打击
体制内外的两家画院由此展开了口舌之争,事实上,两家画院其实各有所长,国有的“苏州国画院”成立于1960年6月,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六大画院之一,而民营的“苏州画院”成立于1999年,并经苏州工业园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按照苏州画院在其网站上公布的资料,2003年苏州市文联给予其正式批复,是苏州市文联下属团体会员单位,也是合法的独立法人单位。苏州画院其三位一体的运营模式即画院、画家、文化公司为统一体,画家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画院只负责画家的创作选题、学术定位等指导工作。文化艺术经纪公司负责画家的作品推广及运营,从而得以保证画家的创作水平与创作价值。
苏州画院院长沈威峰说,苏州国画院有人发帖质疑苏州画院的招聘,称有不少画家混淆了两个画院。“苏州画院不是非法的画院,搞不清苏州画院和苏州国画院是别人的问题,不是我们的问题,不能诬陷我是山寨版。我们画院的举措是文化改革的潮流,我们走在了前面。苏州国画院有人发帖歪曲事实,这是对体制外画院的严重打击。”
与此同时,苏州画院驻院画家经艺术委员会评审通过,三年一签,签约画家每月向苏州画院美术馆捐赠一张以上的画,苏州画院美术馆将给画家颁发收藏证书;画家剩余的画作由画家与文化公司自愿签约,代理经营。画院可提供画家创作工作室及美术馆的活动场所。所有签约的画家三年之后经苏州画院艺术委员会评审,双方协商,可根据劳动法规定签订正式画家合同,包括四险一金。人事代理与保险将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签订。
“画院门”
制约城市文化活力
据介绍,苏州画院美术馆去年开馆之际,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文联主席孙家正为苏州画院美术馆开馆展览题字“古今集粹、美不胜收”。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和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都为苏州画院美术馆揭牌,苏州市市长阎立等均出席了苏州画院美术馆的开馆仪式,可以看得出苏州画院得到了文化主管部门及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支持。
一位业内人士称,苏州一家体制内的国画院曾多次爆出“内幕”:其一,体制内画师在网络上爆料“体制内的国画院创作的作品统一上缴画院办公室,由需要的政府机构分配,多年来出画明细清楚,有记录可查,上交的作品作为政府接待赠送省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文化礼品”;其二,坚称自己的“官办”和“国办”,正统的主流的唯一的身份,美术教学、创作、研究机构,其他的体制外画院仅仅是民营企业;其三,体制内国画院操纵媒体、网络,硬是将苏州画院说成是苏州国画院的简称或说成习惯称呼来制造种种事端,更意想不到的是,警方证实了网名“那个谁”和“金环蚀”的发帖者以大学生到苏州画院应聘画家上当来诬陷苏州画院,让人难以想象这是体制内文化人所做的事情。
据称,除针对苏州画院外,体制内画院还曾以某种形式要将合法注册的苏州美术院、苏州油雕院、苏州书画院等文化艺术机构更名或取缔,原因也是影响了体制内国画院的主流文化品牌。
一些评论认为,两家画院的纷争暴露的是一个文化产业发展体制内外两种不同机构的冲突关系,这种手心对手背的纷争,往小处理解是不公平竞争和恶意中伤,往大处讲必将大大制约一个城市文化产业的发展与繁荣,制约一个城市的文化活力,制约一个城市文化软实力的构建。
◎ 链接
苏州国画院称
双方矛盾在于冠名权
苏州国画院近日向苏州市工商局递交了一份《关于纠正和规范“苏州画院”企业名称的申请》。在材料中,苏州国画院向苏州画院提出了部分质疑。质疑一:企业名称缺乏规范性,苏州画院缺少字号。质疑二: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以“创作和理论研究”为主体招聘画家。质疑三:名称混淆视听。苏州画院是属文联主管的团体会员单位,与文联是业务专业指导关系而非行政隶属关系,而“隶属”是行政关系的专称。苏州画院在招聘中的表述会误导他人认为这是苏州文联下属专门从事中国画创作和理论研究的专业机构,甚或是政府办的事业性创作单位。招聘广告是不实的虚假广告。
“我们与苏州画院出现的矛盾只有一个冠名权的问题,这是在法理内的一个纠纷。”苏州国画院一人士说。
就苏州画院名称登记一事,苏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处负责人说,苏州国画院属于事业单位,由人事局核准发证,而苏州画院是私营企业,名称由工商机关登记注册。“所以造成苏州画院注册登记时,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系统查询不出已有苏州国画院这一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