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两年之久的李可染原配子女与遗孀邹佩珠及其子女的遗产纠纷,5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邹佩珠的认定。
5月15日,邹佩珠在北京画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决定与其三个子女李小可、李庚、李珠共同向国家捐赠李可染的作品。此次捐赠的作品包括李可染先生的中国画作品108幅、书法作品122件、速写9册、水彩画13件。此外还包括李可染生前与邹佩珠收藏作品44件。
6月1日,一次题为“实者慧”的画展将亮相北京画院美术馆。
从时间的秩序上,看似是一个很顺畅的流程。而事实上,其中不管是捐赠还是展览并不是那么简单。2007年,李可染原配四位子女李玉琴、李玉双、李秀彬、苏玉虎向法院递交诉状,将李可染遗孀邹佩珠及其三位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李可染遗留的绘画作品。原因是1989年李可染突然病故,没有留下遗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李可染前妻苏娥所生4个子女李玉琴、李玉双、李秀彬、苏玉虎,及李可染与邹佩珠所生3个子女李小可、李珠、李庚8人,成为法定继承人。为保护一代大家作品的完整性,1991年,李可染与原配苏娥的4位子女和遗孀邹佩珠及其3位子女协商同意,将所有作品暂交邹佩珠保管,保管期为5年。原告李玉琴等指出,几年前,他们发现其父亲作品在没有通知全体继承人、未经继承人允许的情况下,经常出现在拍卖行中或被赠送,由此希望对其父亲的遗产再次清点,就遗产的保管问题再次共同商议,均遭到邹佩珠的拒绝。原告还指出,在李可染逝世后的十多年时间里,邹佩珠擅自私下变卖、处置大量李可染作品,总价值过亿元,然所得却不知所踪。
而被告邹佩珠认定李可染现存绘画作品317幅、书法312幅、收藏作品91幅、水彩25幅、印章180枚、素描9册973幅。而除去修建李可染墓地、建立基金会和举办画展所捐赠、出卖的画作,邹佩珠于2007年5月向法庭提交遗作清单,声明其保管的绘画作品为217件。
2008年11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胜诉。原告不服,提起上诉。5月14日,法院终审判决基本维持原判。法庭认为,两次清点没有各方当事人的签字,而邹佩珠及其三个子女均对清点的真实性予以否认,因此“不予认定”。最终,法院认定李可染绘画作品为308件,以单幅作品之间相互等值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各方当事人共有遗产为200余件。
据介绍,2005年李可染家人就曾与北京画院协商筹划作品捐献以及展览事宜,中途因为遗产案风波给捐献活动造成了耽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