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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画院有作为才有地位

艺术中国 | 时间: 2009-06-04 09:38:24 | 文章来源: 中国文化报 美术周刊 作者:罗宁

  在美术界,关于国办画院(指政府提供经费和管理的画院)的话题近年曾被炒得沸沸扬扬,有人说要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有人说要断粮断奶,推向市场;还有人指责画院是用纳税人的钱养了一群不下蛋的鸡,呼吁政府解散国办画院等等。

  毋庸置疑,新中国画院建制的出现,是国家和各级政府重视民族艺术的重要标志,也是发展中国画艺术的重要举措。如果说十年动乱前成立的画院安置和团结了一批承前启后的大师级画家,解决了他们的归属和生活问题;那么,其后成立的画院则将一大批老、中、青画家聚集在画院的旗帜下,培养了中国画坛的一支主力军,特别是在推动中国传统绘画的创新和繁荣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改革大潮下的今天,画院只靠回顾历史的“壮举”为自己辩护是不够的,必须直面现存的问题。只有通过主动的创造性工作,造就今日的辉煌,才能奠定应有的地位。

  部分画院先天不足

  新中国画院的诞生解决了中国画的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许多问题,从整体上推动中国画的创作,后来的部分综合性画院的建立虽然扩大了主旨范围,这无疑有发展的一面,但国家对综合性画院缺少理论上的论证。

  1957年,国家决定在北京和上海各成立一座中国画院,北京画院条件成熟后成立,而上海中国画院于1960年才正式成立,这3年中上海中国画院筹备组在院址选择、基建、人员调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相比之下,有些上世纪80年代以后成立的画院准备不足,有的有人无办公地点,有的有地却无固定专业人员。同为政府办画院,有的画院机构健全、目标明确,有的却与自己的定位极不相称。

  2004年,在上海举行的画院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吉林省书画院的一段表白令我们担忧:“吉林省书画院是由吉林省美术创作室、吉林省画院演变过来的,从建院起已经走过24个年头了。没有独立院舍,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足130平方米。画家没有画室,只能在自家住房画画,或是自租画室创作。活动经费24年来只有下跌,没见上扬。这种现状与省级创作群体、美术创作‘省级队’极不相称,是养不起又舍不得放弃的那种名字很好听的单位。”

  办画院是一件严肃的工作,岂能一哄而上?目前,我国除青海、西藏(不含台湾)两省外,几乎每个省都有自己的画院,但由于各种原因,存在着很大差异,这给政府宏观管理和指导带来一定困难。

  画院隶属关系混乱

  全国的30余家省级画院,同为国办,即政府拨款,但隶属关系不尽相同。目前画院的隶属关系模式主要有3种:一种为省文化厅或市文化局直属;一种为省(市)文联直属;一种为省委或市委宣传部直属。有的隶属关系和业务领导关系一致,有的隶属关系和业务领导关系分离。政府职能部门的文化厅(局)与省委领导机构部门的宣传部及群众团体的文联虽然统称为文化宣传部门,但这3家的各自职能无疑有差异,所以对宗旨一致的画院管理必然也出现差异,特别是在人事、考核、经费的投入和使用等方面。河南省有两家省级画院,一家隶属文化厅,一家隶属文联,在参加全国活动时还需要有关部门协调。省级以下画院的隶属关系更是五花八门了,有人大、政协还有民政局等等。

  如果将画院当做一个公益性事业单位来建设,在各方面工作流程走上正轨,在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的今天,对画院的管理应分层次出台相应的政策。

  队伍老化、管理弱化

  尽管这个问题提得比较尖刻,却是实际情况。这些问题曾在2000年年底的全国画院工作座谈会上提得比较突出,但几年过去了,有的画院注意吸收年轻人才,有的画院故步自封、抱残守缺,仍用建院时人员状况的老眼光对待今天的新人。因为建院时基本凝聚了本地区国画创作与研究的突出人才,二三十年后,创业的原班人马都已到了退休年龄,却找不到与原班人马水平相当的专业人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改革开放的步伐和人才流动的速度、趋向已不再是画院建院时的状况,发达城市和地区对人才的吸引措施,特别是高等院校艺术教育的迅猛发展,都决定了画院并不一定是画家的首选单位,尤其是理论研究人才,高校“教授”“硕导”“博导”的头衔和高于画院数倍的薪水,都使画院对中青年艺术人才的吸引缺乏力度,有的画院不但没有吸引来人才,还流失了原有的专业人员。在两种经济体制转换和社会改革的大潮中,许多画院反应迟缓,等待观望者多,积极进取者少,仍靠吃大锅饭过日子。管理松散是改革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也与缺少量化管理指标、缺乏明确的任务要求有直接关系。有的画家希望任务越少越好,自由度越大越好。有的画院画家放任自流,各行其是,自由散漫。画院没有一定的规章制度,即使有了也未能得到认真执行,缺乏应有的监督机制。不少画院依赖思想严重,仍然想躺在国家身上,有的则靠租房度日,国家大量投资的艺术设施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穷庙富和尚”现象日益严重。

  画院的影响力减弱

  除少数几家锐意进取的画院外,许多画院的功能在弱化,社会影响力在减弱,一些画院把主要精力用在求得生存上,而在推动创作、繁荣学术、培养人才方面显得工作力度不够,展示画院整体实力的学术、创作活动不多。有的画家放弃崇高的艺术理想和追求,金钱至上,终年混迹于市场,没完没了地复制“商品画”,忘记了自己是一位国办画院的画家。从第十届全国美展入选作品来看,全国画院系统画家作品入选率下降,部分画院连一件作品也未能入选。当然全国美展作品入选和获奖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不能将此作为衡量画院创作水平的唯一标准,但提高画院的整体创作实力,增强画院在绘画领域的学术地位已迫在眉睫。

  画家作品市场流通管理缺失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画院画家作为国有事业单位的职工,又是个体艺术生产者,有着双重体制的好处。随着书画市场发展,经济效益对画家的诱惑越来越大,端着国家的饭碗,干着自己的私活,画院这一普遍现象引起不少美术界人士的不满,使得国家出钱养画院、养画家的现行体制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画家卖画,在艺术品走向市场的今天,是一种必然,但如何处理好主题任务与个人出售作品的关系,如何加强对画家作品市场流通的管理,是国办画院必须思考的问题,在此方面,上海中国画院等已有可借鉴的经验。如何兼顾国家(纳税)、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使艺术品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并使作品流通给画院建设和发展带来益处,对此,国办画院似乎没有相应管理机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所有这些,都是画院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果不正视这些问题并逐步予以解决,完成画院既定的目标必然成为一句空话。从笔者参加的由文化部相关部门召开的两次全国画院工作座谈会可以看出:画院在新中国美术史中有着独特的地位,画院对于先进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要作用,事业发展前途不是简单地取消画院,不是不加区别地推向市场,而是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转变机制,求得更好的发展,国家对画院事业仍然会给予支持。

  对于画院,这无疑是颗“定心丸”。但并不是说画院可以高枕无忧睡大觉,可以四平八稳地挂着牌子守株待兔,画院目前仍有着生存压力,如果不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奋发进取、有所作为,国家想养也养不长久,即使养了也有名无实,最终将被时代无情地遗弃。因此,国办画院必须明确自己肩负的光荣使命,必须直面存在的问题,锐意改革,稳步度过发展低谷期,在社会变革中获得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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