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汇报》报道,去年,中国画坛泰斗吴冠中将市值高达3亿元的113幅作品捐给新加坡美术馆。对于吴冠中的此次捐赠,国内各方争议不断,有人甚至质疑画家是否爱国。
日前,90岁高龄的吴冠中在回答记者就此事的提问时说:“画家可以有国界,但作品无国界。画家的作品应该由全世界来评判。对我来说,送给新加坡也好,送给上海、香港也罢,都是让世界的美术爱好者了解、分享我的艺术。”
文化财富与物质消费性财富有着巨大的不同,物质消费的财富一旦被私人占有,或他国占有,就会成为其私有财产,或长期占有,或消费殆尽,它只会福祉部分人。但文化财富却是一种“共享性”财富,收藏于他国博物馆,它不会成为部分人的垄断性财富,相反,由于它的可传播性与共享价值,只会使作品更具影响力。比如,上世纪80年代,德国大收藏家路德维希夫妇就向中国美术馆捐赠了89件艺术品,当时的价值高达2亿多元人民币,其中包括4件毕加索的作品,填补了中国美术馆国际艺术品收藏的空白。
吴冠中先生的作品不仅捐赠给了新加坡,杭州、上海、北京等地的博物馆、美术馆都有相当数量的捐赠,喜爱吴先生作品的人,大可不必到新加坡旅游一次才可一饱眼福,而新加坡这样的一个国际性的城市,特别是华裔人口占大多数的城市,收藏吴先生作品不仅是他们的福缘,也为吴先生作品在华人世界传播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这又使我想到前不久葛剑雄先生在广州演讲时说到,韩国人对保护中国传统文化做出了贡献,一时舆论大哗。其实这是一个历史史实的两面,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滋育了东亚与东南亚国家文明,他们之所以接受与喜爱古代中华文化,是因为文化的核心价值与美学价值使他们获得了精神上的满足与提升;
另一方面,由于朝代轮换,汉文化遭受过各种毁坏,处在一隅的国家得以保存传统汉文化样式,使汉文化不仅得到弘扬,还得到某种意义上的“保护”。同样,佛教曾在印度本土遭到过重创(灭佛运动),如果有印度文化学者说,东亚、东南亚保护了印度的佛教文化,难道说的不是事实吗?
文化不仅要讲艺术特色,还要讲审美价值,文化特色是指文化的独特性与原创性及文化身份,而文化的价值是指文化的美学属性与普遍的人文属性,吴先生的作品为新加坡或其他国家艺术馆收藏,首先是他的作品具当代中国艺术代表性或经典性,其次是其作品的价值已为其他国家或民族人们所喜爱,也就是其价值已跨出国界,具世界性普遍审美意义,这是我们的文化骄傲,如果我们在文化问题上画地为牢,以褊狭的民族主义来进行话语定性,是对文化精神的一种盲视。
如果真正爱文化,不应该止于纸上谈艺,或在网络上为某种理念进行无休的争吵,我们应该到博物馆去,到艺术馆去,看看自己地区的文化遗存,看看自己国家的文化代表作,或通过网络图书了解世界各国的文化艺术佳作。各种博物馆艺术馆都在自己的城市里冷清着,人们却在网络上为文化作品归属问题而论战,其实这些人争的不是“文化”,而是“一口气”。文化艺术问题归结到底,是一个审美欣赏的问题,与其他事情,关系并不太大。
(作者系北京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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