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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设计教母:深圳是复制文化之都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1-12-23 14:16:26 | 文章来源: 雅昌艺术网专稿

深圳被誉为“设计之都”,但来自荷兰的概念设计教母E·R·Ramakes却直言:深圳是复制文化之都。在日前举行的由华·美术馆、今日美术馆设计馆、Droog基金会举行的“开放式原创:深圳经验”论坛上,来自国内外的设计师们就中国特色的复制——山寨文化进行针锋相对。他们认为深圳设计就是“山寨”出来的,但是却又不得不承认,深圳是一个适合开展开放式设计的基地。因此他们试图从“山寨”精神里探寻出一种有普世意义的“开放式原创”模式。

开放式设计VS.复制抄袭

说到开放式设计,来源于开源设计,这是一个来自于软件工程上的名词。在1997 年的Tim O'Reilly 和拉里 奥古斯丁埃里克S ·雷蒙德建立“开源”作为一种替代“自由软件”的表达。继而同年布鲁斯佩伦斯发表开放源码的定义。而来自麻省理工学院的机械工程的Sepehr Kiani博士在1998年年底实现了设计师可以从开源政策中受益,并在1999年年初,他说服了瑞安博士和萨米尔博士成立非赢利性的开放式设计基金会 (ODF),并着手开发开放式设计的定义。

而在设计界,开放式设计一直是个难以界定的词语。因为开放式设计与复制抄袭很难区分。对此E·R·Ramakes认为,开放式设计并不是纯粹模仿,而要加入设计师本人的想法所赋予其的新身份。开放式设计的定义应该是指你设计出产品,其他设计师可以使用,他的理念在使用过程中可加入自己的东西。但最终你需要回到群体共享,不可独占。这是开放式设计与山寨式的复制方式的根本区别。

中国的山寨现象伤害了中国的形象,从而让一些著名设计师拒绝和中国企业合作。荷兰设计怪才Richard Hutten就是其中之一。Richard Hutten在当代设计界有不可动摇的地位,Berlage椅、Domoor马克杯、Z 型椅等作品已成为超越当代的经典设计。最近,韩国首尔还成立了以他名字命名的设计大学。Richard Hutten在谈到中国山寨问题时十分气愤,他坦言本次来中国的其中一个任务就是来中国复制产品:他将一些国人熟知的品牌以1:20 的比例打印出来,作为自己的一个作品。这个行为听起来也许有点讽刺,但却是他做的一个无言的抗议。

他认为抄袭复制是非常不好的事情,首先对设计师来说,会侵权他们的版权。因为设计师是靠创意来获取一定回报的。而且对客户也是不利的,因为他们投入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进行产品研发,到头来却被人侵犯版权。而对于中国来说也是非常不利的,有三大后果制约中国设计产业的发展:首先是企业利润受损,因为山寨出来的产品并不是与原公司的产品进行竞争,而是与其他的山寨产品进行竞争,双方会在竞价中选择削价竞争,这样下去只会造成恶性循环。第二是无法提供给员工合理的待遇。他从这次论坛前的考察中发现,山寨工厂的工作环境非常恶劣,让他不仅觉得,已经成为国际强国的中国,其工人的待遇甚至连越南、菲律宾等经济地位较次之的国家的工人还差。第三是山寨产品无法出口国外。这样长久下去会不利于中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尊重与道德是保护设计的前提

如何在中国保护设计和版权,在这个问题上,设计师们却各有各的想法。Richard Hutten认为要从体制上改善这种情况。但E·R·Ramakes则认为法律不是一个保护设计师的终极方法,在某程度上法律对创意的约束远大于保护。因此香港设计师黄炳培(又一山人)则提出要从道德上保护设计版权,大家要从心里尊重艺术工作者的劳动成果,这个行业才能健康地发展下去。而来自荷兰的另一位设计师也认为,尊重与道德是开展开放式设计的关键。他举例到之前他借用了另一位前辈艺术家的兔子形象作为自己的设计原型。在这件产品获利后,他自愿将利润中的10%送予这个艺术家的后代。这不仅是为了感谢这位艺术家的帮助,也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开放式设计在社会上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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