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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规划纲要》发布全文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1-03-25 09:26:08 | 文章来源: 搜狐教育

第一章 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与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相适应的教育之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重视教育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适应国家及首都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适应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需求,适应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需求,全面提升首都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战略目标

到202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公平、优质、创新、开放的首都教育和先进的学习型城市,进入以教育和人才培养为优势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列。

1. 公平的教育:人人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公共教育服务更加发达,教育机会更加充分。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建立覆盖全市的0至3岁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网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校生数占相应学龄人口总数(以户籍人口计算)的比例即毛入学率达到100%以上,进一步增强保障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能力。全面普及高水平、多样化的高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职业教育和培训更加发达,高等教育普及率稳步提高,每10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达到6700名。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形成,家庭经济困难群体资助制度更加完善,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持续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48%,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5年。

2.优质的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高质量教育。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质量显著提高。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统一,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终身教育体系。教育资源布局与城市发展进一步协调,办学条件达到现代化要求,基础教育阶段建网学校比例达到100%。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形成良好的校风和学风。现代教育观念深入人心,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学生综合素质和市民素养显著提升,首都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知识创新水平、社会服务和文化引领能力明显提高。

3.创新的教育:充分激发学校和师生发展的活力。教育体制改革取得突破,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升。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人才培养体制和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取得突破,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学校、教师和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形成有利于学生积极主动、自由全面、生动活泼成长的环境,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显著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取得突破。

4. 开放的教育: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更加紧密。教育与经济社会联动协调发展,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为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为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奠定更为坚实的人文基础。京津冀区域教育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京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更加深入。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人才的能力显著提升,教育在吸引和聚集国际化高端人才中的作用更加显著,在京外国留学生规模达到18万人次。

(三)战略部署

1.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面向人人,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

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夯实学校教育主渠道,把德育渗透到教学实践的各个环节,融入校园文化的各个方面。拓展社会教育大平台,建好用好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健全大中小学生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建设高素质的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切实提高育人水平。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种知识能力的要求。建立更加灵活开放的学习制度平台、资源更加丰富的实践育人平台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平台,着力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健全学生成才就业指导服务机制,丰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主动适应社会。

坚持全面发展。广泛开展学生体育、文艺、科技活动,促进德智体美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校内外体育场所设施的建设与利用,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机制,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重视美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重视安全教育、生存教育、国防教育等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品行高尚、人格健全、意志坚强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面向人人。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幸福成长,为每一个学生的成功奠定良好基础。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全面提高学习质量,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坚持平等对待学生,民主管理班级,发挥学生主动发展、自我教育的积极性。

2.战略方针:优先发展、统筹协调、优质育人、改革创新。立足基本国情和首都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首都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优先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教育发展优先规划、优先投资、优先保障、优先安排;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加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统筹协调。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城乡与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统筹中央和地方、学校和社会以及中外教育资源优势,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

优质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瞄准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教育质量标准,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坚持人才强教,着力提高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聚集国内外优秀人才从事首都教育事业。

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改革,积极破解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教育体制,扩大开放与合作,创新教育发展模式,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专栏 教育事业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主要指标

指 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1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0.3 95 99 2 义务教育毛入学率(%) 105 100以上 100以上 3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8 99 99 4 每10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人) 6369 6700 6700 5 基础教育阶段建网学校比例(%) 90.8 97 100 6 外国留学生规模(万人次) 7.1 12 18 7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4 15 15.5 8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35 40 48第二章 基础教育

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发展基础教育,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幼儿园,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育人机制,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和幸福生活奠定坚实基础。

(四)全面提高育人质量

树立和倡导科学的教育观、学习观和成才观,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良好育人环境。建立各级教育质量标准和评价、督导监测制度。各级政府要和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切实减轻学生校内外过重课业负担。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制度,规范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引导家长和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

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寓于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德育课程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区协同合作的德育工作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强化学生的国家意识、民族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公民素养。加强生命教育和可持续发展教育,引导学生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构建符合现代教育理念、具有北京特色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及教学资源建设,完善校本(园本)教研制度,加快教研网络建设,构建教学支持服务体系。

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探索适应学生身心特征和课程要求的有效教学模式,改进教法、学法,引导学生主动思考、乐于探索、勤于动手,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推行小班教学,创造更加优良的学习环境。

增强学生体质,提高综合素养。加强体育卫生工作,大力推进“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降低学生肥胖率、近视率。

重视人文教育,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艺术修养。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全面提升学前教育的供给能力,为适龄幼儿提供充足的入园机会。实施学前教育保障项目。构建覆盖0至6岁幼儿的学前教育体系。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形成政府主导、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统筹规划幼儿园布局。依法保障新城、新建改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进一步增加城镇地区公办幼儿园数量,加强农村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教育资源新建幼儿园(或附设幼儿园、幼儿班)。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数量达到总数的50%以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优质平价服务。建立覆盖城乡的0至3岁幼儿早教基地服务网络,保教结合,促进科学育儿。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建立学前教育质量管理体系与标准,核定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加大对自办园的监管力度。实施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加强保教人员岗位培训,提高保教水平。开展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督导工作。

(六)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依法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职责,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和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全面落实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实施现代化中小学建设项目。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保障农村教育发展需求。积极推进学区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学校托管、优质管理输出、教师特派等办学形式和管理机制的创新试点,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完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体制。

建立全市义务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制度。巩固小学和初中建设成果,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督导,着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凝练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着力促进每一个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七)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探索学校多样化发展新途径,开展新型综合高中和特色高中建设试点,推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合,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学习机会和资源,形成独特的教育风格和学校文化。发挥优质高中在特色办学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建立健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督导评价制度。

加强普通高中课程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化高中课程教材改革。加强研究性、实践性教学,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探索高中和大学的合作途径,开展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试点,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开展拓展性学习提供资源支持。

进一步加强内地少数民族班及学校建设,高质量完成培养任务。

(八)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完善首都特殊教育体系,保障残疾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布局,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支持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学生入学,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鼓励高等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入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残疾人教育模式,制定实施个别教育计划。完善残疾学生助学制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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