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治择校费要对症下药 日前,教育部发布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指导意见头一条就明确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力度显然不小。没想到看到最后一条,却又说“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笔者的中国语言文学知识,是在教育部治下的公立学校学的,若以所学的语文知识来解读这份指导意见,却甚是费解。既然禁止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任何的”都禁止了,乱收费更是不用说了。又何以还要3到5年?还要“力争”呢? 择校费的普遍存在,根子是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在消除择校费存在的现实根源之前,单纯禁止“任何名义和方式”的择校费,并非可取之策。 与此类似的,还有学前教育。人人都喊入园贵、入园难,实际上是一方面价格低廉的民办小幼儿园孩子越收越少,另一方面家长却尽最大能力争着把孩子往收费高、名气大的大幼儿园送,至于能力不够的,自然只好“望园兴叹”、喊“贵”怨“难”。可见,只要有“不均衡”的存在,择校、择园的事就免不了。就算真把“任何名义和方式”的择校费都给禁止了,最终还是会变出其他择校的砝码。 11月3日,中央出台了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的五项措施,其中的要旨,就是要增加学前教育的资源。笔者以为,这对教育部治理择校费的指导意见而言,是个很好的启示。在优质教育资源不够充足又不均衡的问题未能解决之前,忙着头痛医头,又有什么用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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