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起,将按每2万至3万人口建1所公办幼儿园的比例逐步“增量”
市教育局:支持公办幼儿园办分园
早报讯 (记者张文璟
实习生宿晓波)国务院提出10项意见破解学前教育“入园难”,其中提及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以及将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等。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市教育局表示,支持公办幼儿园创办分园。
“公办幼儿园创办分园,这种现象在我市有存在但为数不多,对于创办分园这一做法,教育部门的态度是支持、鼓励的。”市教育局曾文汉副局长说,目前全市有100余所公办幼儿园,但在量上仍然不足,难以满足市民子女入学需求。教育部门鼓励各地建设更多的公办幼儿园,包括分园。
对于发展公办幼儿园,泉州市提出今后将通过补助办园经费等方式,鼓励支持行政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按有关方案,从2012年起,泉州市将按每2万至3万人口建1所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比例,逐步扩大公办园数量;至2015年全市公办园学位数将达14万人以上,公办幼儿园可容纳幼儿数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50%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的公办幼儿园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创办分园,但分园不能是民办性质。”曾副局长表示,民办幼儿园的设立,虽然可以弥补的本市公办幼儿教育资源的不足,但一些民办幼儿园存在不规范办学的现象。目前,全市共有独立设置幼儿园1000余所,其中民办园占了将近六成,其中不少幼儿园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
曾副局长表示,市教育部门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违规创办的幼儿园进行整改,如果不能按规定及时整改的,将坚决给予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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