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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艺术教育“变味”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8-16 08:54:33 | 文章来源: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有调查显示,有七成家长对艺术教育有“功利心”,纯粹希望孩子接受艺术熏陶的家长仅占30% 。以升学为目标的功利主义作祟,让艺术教育跑了调、变了味,失去了其应有的本质意义。要扭转艺术教育边缘化和功利化的倾向,应当从学校的艺术教育抓起。就目前的学校艺术教育而言,课时并不多、投入并不大,开展起来并不难,关键需要一种重视、关心、呵护艺术教育的环境。

如此高价公墓“公益性”何在

某地一号称公益性、本应收取成本费的公墓,建成后售价却高达3万至4万元。公益事业就是公益事业,不能是挂着公益招牌的“把戏”。从设计规划到执行落实,监管部门应对每一个环节都加强监管,违法必究,不给权力寻租留下容身之地。如此一来,公信力才能树立起来,老百姓才能满意。

合理索赔并非“得理不饶人”

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罗彩霞,向8位被告提出14 万元赔偿后,不断招致“得理不饶人”、“应该息事宁人” 的指责。罗彩霞的要求,只要是在法律许可范围之内,就应该得到支持,也完全是正义的。“适可而止”必须建立在尊重法律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之上,否则,不仅会滋养和放纵不良行为,更可能让一些人逃避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强制公证换不来社会认同

日前,某地有关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规定因房屋继承等五种情形下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公证证明,且按受益额的2% 缴纳公证费。公证机构应该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但一个行政捆绑的强制公证,不按件收费却按受益额收费,致使百姓承担高得离谱的公证费。这样的公证机构,如何能获得社会的认同。

“悬赏治安”须守法律底线

从今年8月开始,某地以悬赏方式鼓励全民加入“治安志愿者”队伍。此举能守住法律的底线?这需要考虑给治安志愿者制度制定一些基本的框架,约定参与者对法律原则的坚守,切忌为了完成治安任务而人人皆警甚至人人皆法官。只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管控与服务体系,才不至于产生新的不必要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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