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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1-25 09:00:38 | 文章来源: 367美术高考网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我校除英语、日语、法语等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是高中阶段学习非英语语种的新生入校后,学校不单独为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开设英语课程,要求该类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应取得的英语学分,并达到学校对学生在其他方面的英语学习和技能要求。

第十二条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需加试外语口试(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口试除外),口试的组织以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负责。我校不组织面试。

第十三条对享受加分或者减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只以教育部认可的加分或者减分政策为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加分或减分政策仅供参考。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高考外语口试成绩高、英语单科成绩高、有政策加分或有体育文艺特长的考生。

第十四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数量,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提前批次招收的部分外语专业及工商管理类兰斯双学位项目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七条除提前批次招生的小语种专业外,学校其他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且须服从所有专业的调剂。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

第二十条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一条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保送生和提前批次录取的外语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我校在当地一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且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实际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2009年学费为外国语言类本科生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其他专业本科生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华侨学生的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法兰斯双学位项目的项目费以学校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另外,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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