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原则: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发给其《文化课考试通知单》,考生凭此通知单,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填写志愿时报考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
1、吉林省考生录取原则如下(不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吉林省外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不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最低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培养方向以身高优先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总分的7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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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咨询电话:(0432)64806749 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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