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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艺术高考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1-25 08:53:48 | 文章来源: 东北师范大学

 

各考点具体报名时间表

五、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院:

1、音乐学(声乐、键盘乐器、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西洋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

①主科(100分)

声乐主科:每位考生须准备三首歌曲(自选一首,另外二首抽签一首应试)。

器乐主科:西洋乐器考生须演奏一首练习曲,自备二首乐曲(抽签一首应试);民族乐器考生须准备三首乐曲(自选一首,另外二首乐曲抽签一首应试)。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40分,声乐主科的考生加试器乐;器乐主科的考生加试声乐,只演奏或演唱一首曲目)成绩计入总分。

2、声乐表演:

①考生须准备三首曲目(中外艺术歌曲或咏叹调、民歌。自选一首,另外二首抽签一首应试)(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器乐或舞蹈(自选一首乐曲或一段舞蹈)(40分)。

3、 键盘乐器演奏

①考生须准备三首曲目(复调、乐曲、练习曲各一首)(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声乐或舞蹈(自选一首歌曲或一段舞蹈)(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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