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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招生简章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1-21 23:02:24 | 文章来源: 367美术高考网

 

(三)选择性招生

我校按规定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录取程序和办法按照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选择性招生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在相应录取批次填报我校志愿;投档分符合江苏省选择性招生分数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普通类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选测科目等级为BC(含)以上,第二批本科国际课程实验班选测科目等级为CC(含)以上,必测科目等级均为4C1合格;艺术、体育类专业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

三、有关说明

1、关于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2、关于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报到后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类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3、关于体育类专业的男女生比例。体育类专业女生约占25%,男生约占75%。

4、本招生章程适用于江苏省。

四、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3-85012170

2、咨询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26019

4、电子信箱:zsb@ntu.edu.cn

5、网址:zs.n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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