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广州美术学院2010年考试大纲
色彩
(一)目的和要求
色彩考试以考查考生观察、感受和表达色彩的能力为目的,要求考生较熟练地掌握色彩基本规律和写生基本技能。
(二)考试范围
静物写生。
(三)工具材料
1、水彩、水粉颜料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四)考试时间
3小时。
(五)评分
满分为100分。
(六)评分依据
1、运用色彩进行构图的能力;
2、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3、运用色彩对比关系表现色调的能力;
4、处理整体与局部的能力;
5、审美趣味以及驾驭工具材料的技能。
素描
(一)目的和要求
通过素描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在考试时间内,明确的表现视觉感受和对造型的理解。
(二)考试范围
人物写生。
(三)工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纸张: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四)考试时间
3小时。
(五)评分
满分为100分。
(六)评分标准:
1、画面整体、造型语言明确;
2、构图合理,比例和形体结构关系准确;
3、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
4、能较好把握画面整体关系,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5、所表现的对象造型特征把握准确、表现语言独特;
6、工具材料运用熟练、具有较强的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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