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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1-15 13:29:47 | 文章来源: 367美术高考网

一、学校名称: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隶属四川省建设厅。专科层次。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高职专科计划一览表”

六、外语语种要求:应用英语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中澳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非英语语种考生。

七、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未做比例规定。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地择优录取。

(2)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总分及相关科目成绩录取专业。

(4)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5)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6)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7)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在学院招生网上提供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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