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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1-11 09:02:19 | 文章来源: 中国美术高考网

哈尔滨师范大学是省属重点大学,是黑龙江省首批高教强省重点建设院校之一,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黑龙江省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艺术教育、教育科学研究和师资培训的中心。学校专业、学科设置齐全,现有25个学院,51个本科专业,106个专业方向,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2个省级重点专业;有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群)39个,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有9个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和8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在校生4.1万人、留学生5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3500人,其中专任教师2036人,教授、副教授97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463人。拥有一批学术造诣深,在国内外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学者和专家,其中国家级专家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66人,龙江学者2人,省级专家29人,国家级和省级名师10人,国家级优秀教师13人,省级优秀教师46人。

做为黑龙江省高等艺术教育中心,我校承担着黑龙江省高等艺术教育教学、科研、创作、表演以及普通学校艺术专业师资和文艺界专门人才的培养等多项任务,不仅在国内同类院校中享有很高的学术地位,而且在国际上也有着一定的学术影响。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和广播电视艺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之一,音乐学还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目前,我校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传媒学院共有12个专业40余个培养方向,现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5000余人,并建有学生西洋管弦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学生军乐团以及学生合唱团。

二、招生专业

动画、绘画(油画、漆画、综合材料绘画、壁画、中国画、水彩、版画、书法)、美术学(艺术设计理论、美术教育、美术理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城市景观、公共艺术、平面设计、金属工艺、服装设计、陶艺)、音乐学(音乐教育(师范类)、音乐学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音乐表演(美声、民歌、西洋管弦、现代乐器、民族管弦、钢琴、艺术学理论、舞蹈表演)、表演(戏剧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等专业及专业方向,以上专业均文理兼招。

三、招生方式

2010年我校在黑龙江省外的招生分为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校考)和学校承认招生省份省统考成绩两种方式。报考省统考专业的考生不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四、报考条件

1.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戏剧表演)和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60米、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2.报考表演(戏剧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限制在22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考试科目不同的专业及专业方向不可以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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