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考试院发布了2010年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苏的设点考试管理办法。今年共有42所院校可在省内设点考试,42所院校之外的高校如要在省内设点,须经省考试院同意。对此,考生一定要认清楚,以免赶考时上了非法设点院校的当。
按照办法,今年在江苏省可以设点考试的院校为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以外的其它公办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院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需在江苏设点考试,须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办法同时规定,设点考试院校的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生不超过20元,考试费每科不超过60元。
将在江苏省设点开考的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为: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11所院校名单为: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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