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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齐齐哈尔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外)

艺术中国 | 时间: 2009-12-23 13:14:46 | 文章来源: 中国美术高考网

齐齐哈尔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此简章仅供黑龙江省以外省份的考生使用)

齐齐哈尔大学始建于1952年,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10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地处闻名中外的丹顶鹤故乡、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绿色食品之都、黑龙江省第二大城市——齐齐哈尔市,座落于碧绿清澈的嫩江之滨、风景优美的劳动湖畔,享有“环湖大学”的美誉,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花园式学校”、“省十佳和谐校园”称号。

学校现有20个学院,65个本科专业。其中3个专业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3个一级学科、32个二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其中3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是工程硕士授权单位。现有专任教师1350余人。师资队伍中,教授、副教授79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及在读博士160余人;享受国家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71人;聘有外籍教师26人。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4000余人、研究生880人、来自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有留学生200余人,成人教育在籍生5400人,已形成健全的办学体系。

学校具有先进的教学条件和设施,占地面积1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3.5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3亿元。图书馆藏书220.6万册。建有覆盖全校的万兆校园网,拥有数字图书馆、网上教学资源平台等信息管理系统,拥有现代化的语言实验室、网络中控多媒体教室、远程网络教室等功能性教室130个。拥有省内一流的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和音乐厅。

我校艺术类专业有近四十年的办学历史,是黑龙江省美术、艺术设计、音乐、舞蹈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现有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18个专业(方向),分属于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和教育与传媒学院,其中艺术设计专业是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设计艺术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黑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艺术类专业办学水平较高,师资力量雄厚,有教师21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6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99人,并形成合理的教师队伍梯队。教学设施、器材设备先进、种类齐全、数量充足。有现代化的美术馆、音乐厅、演播厅。有电脑动画、服装设计、雕塑、产品造型、金属工艺、摄影等工作室。有数码钢琴、电脑音乐制作教室和演展厅、录音棚、舞蹈厅、排练厅及150间琴房。有数字影视编辑、数字音频、广播电视系统等实验室和影像创作工作室。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广阔、创新创造能力强。学校在国内外重要城市、高校、企业、部队和名胜景区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大学双管编制交响乐团、校园广播站、新闻中心和地方广播电视台更为学生实习实践提供了重要领域。

目前,齐齐哈尔大学正秉承“养正毓德、精存自生”的校训,面向未来,抓住机遇,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把学校建成国内知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而奋斗。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立志为祖国建设勤奋学习,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考生均可报名。舞蹈专业年龄在22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未婚青年均可报名。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身高要求:女1.65米以上,男1.75米以上。

二、招生专业

1.绘画(含中国画、油画、壁画)

2.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动画设计、染织与服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3.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此专业只在黑龙江、山东、河北省招生

4.美术学(师范类)*此专业只在黑龙江、山东省招生

5.音乐学(师范类)*此专业只在黑龙江、山东省招生

6.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此专业只在黑龙江、山东、湖南省招生

7.音乐表演(钢琴、手风琴)

8.音乐表演(西洋管弦):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小号、长号、圆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

9.音乐表演(民族管弦):招收古筝、二胡、琵琶、扬琴、阮、柳琴、笛子

10.音乐表演(声乐)

11.舞蹈编导

注:以上各专业均为全日制本科四年,美术类专业文理兼招,音乐类专业招文科考生。音乐类专业在安徽省、江苏省使用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学校不再组织单独考试。

三、招生计划

2010年在10个省招收绘画60人,艺术设计180人。在3个省招收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20人。在2个省招收美术学40人、音乐学40人。在6个省招收声乐50人,西洋管弦25人,民族管弦20人,钢琴和手风琴15人,舞蹈编导15人。在3个省招收播音与主持艺术35人。各省的具体计划根据各省报考情况确定。

四、报名方法

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请按照所在省有关规定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省统一专业测试等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及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准备近期同一底版一寸照片2张。

五、考试科目及内容

1.绘画、艺术设计、美术学(师范类):素描(头像写生)、色彩(静物默写)。

2.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形体测量、服装表演、设计基础(服装效果图或素描、色彩)。

3.音乐表演(钢琴、手风琴)、音乐表演(西洋管弦)、音乐表演(民族管弦):专业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乐理、视唱、听音。

4.音乐表演(声乐):声乐演唱(民族或美声唱法,自选歌曲二首,中外作品不限)、乐理、视唱、听音。

5.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基本素质测试(指定材料);演讲(2分钟,材料自备);即兴评述(3分钟,现场抽取材料);才艺展示(2分钟,声乐、器乐、舞蹈、曲艺任选其一)。

6.音乐学(师范类):乐理、视唱、听音、声乐演唱(民族或美声唱法,自选歌曲一首,中外作品不限)、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7.舞蹈编导专业:舞蹈作品表演(在古典舞、民间舞或芭蕾舞中自选舞蹈作品、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5分钟)、基本功、即兴表演。

六、录取办法

参加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含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占60%。专业课占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在省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绘画专业分专业方向录取,专业测试成绩三个专业方向通用。艺术设计专业不分专业方向录取,第三学期根据考试成绩再分专业方向。

七、学费标准

按照黑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绘画、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各专业每年学费9000元;美术学(师范类)、音乐学(师范类)各专业每年学费3000元。学费按年交付。

八、其它注意事项

1.考试所需用具、乐器及舞蹈服装自备(钢琴除外)。

2.舞蹈音乐伴奏带自备,考场提供录音机。

3.考生在考试时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在该省只允许报考我校一次, 如发现在该省重复报考我校,其考试成绩作废。

5.考生应按照所在省招考办(考试院)有关本省艺术类联考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参加报考。

6.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及舞弊者,取消录取资格

7.专业课考试合格者由齐齐哈尔大学发放合格成绩单。考试成绩在齐齐哈尔大学招生网上公布。

网址:http://zs.qqhru.edu.cn/

8.本简章仅供黑龙江省以外省份的考生使用。

联系电话:0452—2738190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

邮编:161006

网址:http://www.qqhru.edu.cn

邮箱:qqhru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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