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速写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速写(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与环境的组合);
②默写(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与环境的组合)。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钢笔均可(考生自带);
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0分钟。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表现手法大胆、肯定、流畅、生动;能够准确地画出命题所要求的动态特征,有较强的画面组织能力和造型能力;主次分明,节奏感强,能够较深入地刻画主体对象的细节。其中:
构图 占15%
人物动态表现 占30%
造型与比例 占30%
表现技法 占25%
5.试卷样卷
试卷样卷见附录五。
附录三: 样卷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
素描试卷
一、考试形式
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所规定的内容。
二、考试内容
根据考场提供的图片,完成一幅男青年头像素描。
三、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试卷;
2.考生只能使用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作为表现用具;
3.考生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的绘画用具;
4.考生必须按试题规定及要求完成试卷,不得增加或减少考试内容;
5.表现方法不限。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五、考试成绩
考试满分为100分。
附录四: 样卷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
色彩试卷
一、考试形式
写生和默写。
二、考试内容
1.以蓝灰色衬布为台布,咖啡色衬布作背景,中间放置一个深色陶罐(以上物品由考场提供);
2.考生在此基础上,以默写的形式,将两个苹果、三个雪梨、一个高脚玻璃杯和一把不锈钢餐刀进行组合构图,完成一幅色彩静物。
三、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试卷;
2.考生只能使用水彩或水粉颜料;
3.考生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的绘画用具;
4.考生必须按试题规定及要求完成试卷,不得增加或减少考试内容;
5.表现方法不限;
6.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五、考试成绩
考试满分为100分。
附录五: 样卷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
速写试卷
一、考试形式
默写。
二、考试内容
默写一个身着牛仔套装、行走中的女青年。
三、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试卷;
2.考生只能使用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钢笔作为表现用具;
3.考生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的绘画用具;
4.考生必须按试题规定及要求完成试卷,不得增加或减少考试内容;
5.表现方法不限。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0分钟。
五、考试成绩
考试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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