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祥反驳侵犯范曾名誉权的观点

时间:2010-11-04 19:01:46 | 来源:艺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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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995年荣宝斋业务经理米景阳找到郭庆祥,称他的好友范曾在法国购买了一处房产,因没钱支付房款了,请郭庆祥帮忙购买范曾200张画,价格为人民币4000元/平方尺,每张为3平方尺,单价每张为人民币12000元。当时郭庆祥给了米景阳一个面子,订购了范曾200幅中国画、100幅书法(书法每幅1000元)。由于那时郭庆祥初涉艺术品收藏行业,给他的感觉买这些画就像买布料一样,只有商品是按面积大小来计算价格的!然而,真正艺术品的自身价值是不能论斤称,也不能论尺量的!如果一个艺术家用心创作的作品怎么可能像买布料一样以单位价格出售呢?所以范曾已经把自己的东西当普通商品对待了。在中外拍卖会上,真正的艺术品,人们挣的是它的艺术价值而不关乎它的尺寸大小。

事情定下后一个月左右,范曾就画完了100张作品,并已装裱完毕。郭庆祥感觉一个画家怎么在这么短时间内就能画完这么多作品?并已装裱好?郭庆祥就抱着几个疑问到了范曾在北京的画室,来看他后100幅的作品。结果到其画室一看,很多3平方尺的宣纸都用吸铁石整齐地吸在画墙上,“老子出关”、“钟馗”、“达摩”等题材几乎和前100张没有什么两样,都是这几个人物造型来回组合。郭庆祥认为他的这种程式化、模式化的制作过程既不是一个艺术家的创作,也不如一个美术工作者的水平,简直就是画匠的商品画,也就是一个工匠的简单劳动。工作现场就像是工厂车间的流水线,自己复制自己的作品,已和印刷品没有什么区别。就连他的书法,郭庆祥发现也是像商标一样,如同设计出来的文字,根本就没有一个艺术家的创作情感,和艺术也就没有任何关系。同时认为他的社会名气和他的画作水平也根本不相符,他并没有如他自己宣传那样的艺术成就。

当时,郭庆祥的朋友赵刚负责购买范曾这批画的事宜。范曾明确和赵刚说:“这次大连画展要搞好的话,我就亲自给你们题字:‘范曾东北专卖店’”。郭庆祥认为范曾已经把他自己的作品当成普通商品了,艺术作为精神产物怎么能按商业标准去买卖呢?

在郭庆祥了解了这200幅画的内容和制作过程后,认为作品题材重复过多,就叫赵刚拿了其中数十幅作品要求范曾换一些新的题材。结果,几天时间,就换回了一批范曾花卉和花鸟题材的作品。郭庆祥看到后当时就说:“这不是临摹李苦禅的吗?我不要!”要求重新再换,最后还是留下了十几张花卉作品。

后来,这些作品在大连的画展没有办成。1997年荣宝斋拍卖行在大连博览大酒店搞了一次拍卖活动,郭庆祥就委托该酒店画廊经理刘向利在拍卖会现场门口,搞了一次范曾作品寄卖,想通过拍卖会上的客人卖出去。当时这200幅画标了两个价格,一个是批发价3万元/张,另一个是零售价5万元/张,都有价格标签。当时荣宝斋负责人左安平还问范曾的画怎么这么多?怎么像在卖货品?是真的吗?并找来另外几个拍卖会上的老先生,结果一看全部是真的。

郭庆祥表示,作为一名收藏家应该有对文艺作品和现象发表评论的责任和权利。艺术家、画家或美术工作者不能把自己的水平夸大宣传,其作品也不能一味去迎合市场和大众的趣味。在当前大众的艺术审美和认识还没有达到一定高度,这样千篇一律、没有艺术个性的作品,不但不能提高和引导大众的审美趋向,而且容易误导和歪曲艺术,影响了中国绘画艺术的发展。现在艺术界急功近利的浮躁现象大家都清楚,一切向钱看,一些人连最基本的知识分子良知都失去了。这些现象是对真正艺术家创作的不公,真正的艺术作品是提升和引领民众的艺术审美水平。

郭庆祥就是在当前文化艺术存在的某些问题和现象上,总结本人近二十年的收藏经历和真实体验,谈自己的观点,不存在针对个人的言论攻击,他不是第一次表达艺术批评意见。在此前的2007年左右,郭庆祥就先后多次发表文章对某些“当代艺术”中存在的丑态图像、低俗作品,提出强烈批评和质疑,并也多次撰文对文艺创作提出建设性建议。所以,郭庆祥批评诸如范曾这类现象,不存在个人名誉攻击,而是体现了当下一名艺术品收藏者的社会责任和文化担当。

以上说明就是郭庆祥文中所提事实的背景。大家也可以通过其它媒体或网络资源了解郭庆祥和范曾的相关资料,相信会得到更深入的信息。关于这场官司的输赢问题,相信法律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二)

因为我的一篇艺术评论文章,范曾把我告上法庭。对正常的文艺批评,他的反应这么激烈,容不得别人的批评,自己对号入座,说明他承认了我所说的现象在他身上存在的,也说明了我的批评意见是对的。

我在此之前写的美术批评文章数十篇,包括他起诉我的这篇文章,我都是谈到了美术界的一些现象,而不是针对某人的。我们就是揭露一些文艺现象虚伪面目。树立艺术创新的典型,如吴冠中到九十岁还在孜孜不倦的艺术探索,不断否定自己,以重复自己为耻,作品始终具有新颖感和艺术的生命力。

我认为中国文人最大的美德就是谦虚和淡泊名利,并且有包容心。德艺双馨也是一个艺术家的品德。俗话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大家都可以开展正常的学术讨论和文艺批评。对于范曾因文艺批评而起诉我,这是他的权利,我会正面和公开对待这起官司。

范曾按照平方尺卖画的现象就是违背了一个真正艺术家价值的体现,自己把自己的作品当普通商品来经营了。对他画的作品、流水作业、自己复制自己,以及画风程式化、模式化几十年不变现象,我会永远坚持这种批评态度,尤其是高傲自大的人,因为他违背了艺术创作规律,高傲自大的人动不动谈国学、谈儒谈道,其本身就是违国学,没有一点真正的国学精神。从内心世界都不懂肚量、宽厚和仁德,还经常画一些老子、七贤或大肚和尚题材,这不是在愚弄大众吗?

所以,我称范曾这种人就是背书本的人,对一些批评意见,他的儒学、道学、有容乃大到哪里去了?他说的和做的就根本不相符,他和真正的国学没有任何关系,他是在愚弄我们。范曾的这种现象,我必须通过文艺批评进行揭露。范曾也不是骂过黄永玉吗?我揭露范曾和我们揭露他的老师文怀沙,我认为就是为社会作贡献。一个人、一个艺术家,如果德都没有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更谈何什么艺术或国学!

我们当今文化圈的不良现象,不光只是美术界的问题。我们要有勇气去面对和揭露这些文化浮躁现象,更不能让三俗作品占领主流,尤其是一些伪饰的东西很具有欺骗性。真正为艺术做出贡献的艺术家就是要大力弘扬,也是给真正艺术家一个公平。去伪存真,提高公共对文化、对艺术的认识,这才能达到文艺批评的真正目的,也才能真正体现文化强国的面貌。

流水线作业、自己复制自己的作品,我认为就是垃圾毫无艺术价值可言。象范曾这样流水线作画的画家,流水作业几十年,一直复制自己的作品,我想问这样的作品能感动人吗?能打动他人的心灵吗?

好的艺术作品一定是用真情实感来创作的,它才能与人相通,才能感动人,真正的艺术家一定是体现时代精神的,一定是有发现和创造文化精神的。

现在问题是,社会上对真正的艺术家,真正有创造力、有贡献的艺术家宣传太少,反而是一些“文化骗子”恶意炒作,张扬于世,造成了艺术界很多怪现象。我想提醒那些论尺卖画的画家们,艺术品不是普通商品,象卖布那样卖自己的作品,对自己的作品都不尊重也没把自己的作品当成艺术品,一味迎合他人迎合市场一切向钱看。迎合别人去画画就是工匠,复制自己的作品也是工匠。这种匠人非要把大师的帽子扣在自己的头上,对真正的艺术家不公平,对收藏家对整个社会都不公平。

“艺术家要以作品说话”这篇文章我还是批判他的作品,并不是个人人身攻击。我认为这是一个公民的权利,公众人物的作品就是需要大众的监督和评论,这认为这一定是正确的。今天的文艺批评正是缺少敢于说真话的人,才导致一些美术创作因功利目的而毫无艺术价值,一味地“吹捧”和“迎合”,这是文艺批评吗?文艺批评就是要有感而发,谈自身感受或切身体会。又如我经常说的一般画家只能迎合大众的趣味,而真正的艺术是引导大众审美。我揭露不健康的和愚弄大众的文化怪现象,其出发点,是要大家明白怎样才是真正的艺术和艺术家。

因一篇美术评论文章上了法庭,期待法律会对美术评论的底线做出公正的判断。我郭庆祥和范曾的这场官司,无论结果,希望都能给艺术创作和艺术评论带来一些思考,那我觉得也是非常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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