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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的焦虑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5-31 08:56:21 | 文章来源: 今日艺术网

  有必要的无必要——21世纪当代艺术与市场经济 

  吕澎在《只有物理呈现的思想才有价值》一文中充分强调了市场在当代艺术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正如其在《中国当代艺术:1990-1999》一书中强调的一样,“真正的问题是,政治的意识形态已经被资本的意识形态所取代……资本显然被操纵于权力之手,因此,艺术形态成为权力的一种文化方式的发言”。[ 吕澎,《中国当代艺术:1990-1999》,湖南美术出版社,P323]如此对资本的强调,也延续了到他对2000年至2009年当代艺术史判断。80年代到90年代当代艺术所面对的环境是确实是出现了经济性的转变。但80年代并非没有经济和资本,在80年代中,当代艺术的商品性流通以国外大使馆的外国人收藏为主,当时还没有画廊的概念。80年代艺术家对资本的欲望也大大低于90年代和21世纪的今天。在80年代从事当代艺术的艺术家均有自己的公职,所以,他们生存首先不是问题。而90年代则不同,那时已经开始出现自由的职业艺术家,这就意味着艺术要成为流通性的商品,艺术家才有生存的可能。其实,在1989年开始,就有一些艺术家获得了第一笔卖画的费用。1992年邓小平南巡,揭开了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序幕,而这个现象多大程度上和当代艺术发生过关系?又多大程度上促进了艺术市场的形成?这些问题都缺少切实的研究。艺术史所能做到的只能是根据艺术家的作品判断艺术家对经济的态度,而无法接近艺术市场数字背后的操作内幕。2000年过后,随着当代艺术市场的升温,艺术与市场的关系成为一个被反复讨论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研究者通过数据分析艺术市场的发展;第二部分研究者从艺术批评的角度谈论艺术与市场、资本的关系。正是因为后者有雾里看花终隔一层的困境,往往受到那些有过经济经验之人的批评。所有这些与市场有关的问题随着2008年朱其文章《当代艺术的“天价做局”,以及暴力游戏》的发表而爆发。如果艺术市场仅仅是做局的结果,那么就意味着以数据为基础的艺术市场研究的失败,因为数据根本就是虚假,更何谈建构在数据之上的判断。当代艺术市场的泡沫化根本上是因为中国当代艺术市场体制的不健全。在这种不健全的体制下,策展人和批评家一并被卷入到了这个漩涡之中,所以,众多批评家对当代艺术有关的市场、资本避而不谈。一旦有人站出来批评市场、资本,则被扣之于“外行”的帽子。2008年就出现了关于艺术市场和资本的争论。但随着金融危机的袭来,艺术、市场、资本的问题也随之冷淡。

  无论如何,我们都得承认市场和资本正如意识形态一样,是当代艺术无法跳出的藩篱。即便如此,我们是否可以将21世纪前十年的当代艺术史说成是当代艺术用市场来争取合法性的历史呢?艺术市场的发生发展仅仅是当代艺术发展的一个现象,艺术发展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已经是老生常谈。当代艺术与市场的合理逻辑并非是共谋的关系,而是逆反的关系。所以,当代艺术发展的更深层线索还是艺术本身蕴含的思想和精神。21世纪当代艺术的发展史也是如此。市场和资本对近十年当代艺术的意义不是决定论和目的论的,两者之间永远是处于互动的运动状态。优秀的当代艺术家无一不是市场操作的反抗者。因此市场和资本不可能成为当代艺术为之奋斗的目标,如果这样,“当代艺术”概念本身的合法性就应当受到质疑。所以,在这十年的艺术史中,艺术和市场的互动才是研究的重点,而不能将艺术与市场的历史说成是当代艺术史的主导。

  由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合法性焦虑”的问题不在当代艺术之外的意识形态,而在当代艺术本身。

  21世纪的10年里,当代艺术争取合法性的对象已经不是意识形态,以及代表意识形态审美趣味的美协。30年来意识形态相对于当代艺术来说,变化表现在:意识形态代表的审美趣味不再与当代艺术相关,但这并不意味着对立的消除;不变的是,意识形态的行政权力一如既往,当代艺术一旦触及到其敏感处,结果将与30年前一样。但是,21世纪中国当代艺术的合法性的对立面不是意识形态的审美趣味,也不是其行政权力,而是在于自身合理性的论证。自身合理性的论证主要来自于当代艺术体系内部的争论。2000年以来关于70后、80后的争论,关于卡通一代的争论,关于后殖民主义的争论等等,都在证明当代艺术在近十年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合法性逻辑,直至2009年高名潞提出“意派”的理论,试图对中国当代艺术三十年的发展进行概括。这些发生在艺术自身内部的争论才是21世纪10年来当代艺术发展的主脉。这些争论是衡量当代艺术推进程度的依据。

  当代艺术的发展不需要市场制度来保证其合法性。合法性问题的存在在于赋予当代艺术术合法性的权威的存在,一旦这个权威被消解,当代艺术的外在合法性问题也随之消失。21世纪出现的市场、资本问题,其核心在于当代艺术体制的建设。这种建设包括画廊、拍卖行等以赢利目的的机构建设,更包括美术馆、基金会等非赢利机构的建设。非赢利机构的合法性问题,才是当代艺术得以存在的保障。换句话说,在中国,要争取当代艺术的外在合法性,首先需要争取非盈利机构的合法性。如此一来,问题便超越了当代艺术讨论的边界。中国当代艺术近十年的发展,得到的多是暂时性的资助,而这些资助多出于资助者本人无私的奉献,而国家却没有给予这部分资助于制度的保障,也没有给予资助者以有效鼓励。我们与其将这十年看成是当代艺术依靠市场制度争取合法性的过程,不如看成当代艺术赞助制度不断建设的过程。因为当代艺术最终得以生存的基础是赞助,而不是运载资本的市场。

  前面你谈意识形态的时候,我觉得这个概念的含义其实是很广的,只是当代艺术圈习惯性地把意识形态特指为国家的意识形态主导,一种极其表面的意识形态。实际上,意识形态是一种我们身处其中而浑然不觉的东西,即是法兰克福学派所说的虚假意识,党派操控的、资本家操控的虚假意识,都是意识形态。也就是说,吕彭只是希望用一种叫做市场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对抗原来叫做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但是它已经与市场自由主义联合而变成极权资本主义了。吕彭的靶子早就不存在了,现在真正的靶子就是他自己的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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