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科技跨学科创新型创作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时间:2018-05-30 10:37:49 | 来源:艺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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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项目概述

  “艺术与科技跨学科创新型创作人才培养项目”是由四川美术学院承担的2018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项目选聘国内艺术与科技领域顶尖的艺术家、人文学者与工程技术专家担纲授课,旨在培养一批熟悉科技前沿,艺术视野开阔,具备人文底蕴与对科学技术的反思精神、拥有跨学科创作能力的高端艺术人才。

  二、培养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四川美术学院

  2、培养对象:具备以下专业背景之一(艺术创作、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学科)的各大专院校教师、科技企业技术工作者、全国文化单位骨干力量与优秀的自由艺术家以及其他有志于从事科技艺术创作的人员。面向全国择优招收20名学员。注:本项目不接受在校学生报名。

  3、师资力量

  课堂授课、实践教学、艺术创作环节均由高校专业教师和业内专家组成,并由国内艺术与科技领域顶尖艺术家、人文学者与工程技术专家担纲。

  4、培训流程:

  第一阶段(2018年7月2日—7月31日),主要内容:艺术与科技理论、创作前沿。

  第二阶段(2018年8月1日—8月7日),主要内容:创作思维开发培养。

  第三阶段(2018年9月16日—9月27日),主要内容:实践教学和展览、创作考察。

  第四阶段(2018年9月29日—10月19日),主要内容:艺术创作远程指导。

  第五阶段(2018年10月21日—10月26日),主要内容:艺术创作、作品展示集中指导。

  注:本项目总培训时长76天,集中培训45天。除第四阶段外,学员均需集中进行教学及相关活动,申请者需保证能够全脱产55天参加集中教学及相关教学活动。

  5、结业考核:培训期满,每位学员需至少完成1件艺术作品(材料、形式不限),项目实施单位组织专家对参加培训学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学员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6、培训费用: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学员免收学费。因培训需要产生的往返交通费(培训完成后按往返汽车票、火车硬卧、动车二等座标准统一报销)、住宿费、伙食费、材料费、展览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主办方按标准补贴。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管理条例执行。培训期间由于个人原因产生的费用自理。

  三、培训内容

  1、前沿讲座:艺术、科技、人文领域的前沿动态

  2、主干课程:

  理论专题:科技简史;艺术与科技互动专题;科技动态专题;技术伦理学

  实践专题:传统媒介的数字转化;VR开发基础与拓展;交互艺术技术基础;触觉艺术专题

  3、 创作与展览:创作思维开发培养;艺术与科技前沿考察;作品、展示集中指导

  四、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2、年龄原则上要求45周岁以下。

  3、保证培训期间共55日(分三个阶段:2018.7.2-8.7;9.16-9.27;10.21-10.26)的全脱产学习,提交本人学习承诺书并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函加盖公章。

  4、有志于从事科技艺术创作,并具备以下专业背景:

  1)艺术创作背景;2)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类专业背景;3)人文学科背景(尤其包括对艺术与科学基本关系的思考)。

  5、非在校生。

  凡满足以上条件者,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报名。

  五、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及报名表将在四川美术学院官网及当代视觉艺术研究中心官方微信发布,申请者报名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相关报名材料。

  2、初审电子版材料

  ①报名表:如实填写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与科技跨学科创新型创作人才培养项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②相关证明扫描件:本人最后学历证明、身份证(正背面)、曾获奖励证书、单位出具脱产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③原创作品/作品方案:创作背景的报名申请人请提交能体现本人创作能力的原创作品图片1-5件(高清像素作品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图片大小2-5M,文件名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类型-尺寸-创作年代)。人文背景、技术背景的报名申请人请提交作品方案以体现创作者的创意为核心,形式不限。

  ④报名邮箱:sjzx@scfai.edu.cn

  以上资料请报名者以电子版的形式打包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X省X市X单位X人报名资料”),发送至该邮箱。

  ⑤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6月10日。

  ⑥报名咨询:023-65922369;18602313602(谭老师);

  023-65922139;13677682192(马老师)

  3、录取方式

  ①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20名。

  ②对于入选学员将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放录取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于收到录取通知15日内顺丰快递邮寄报名材料(材料包括:1、报名表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出具脱产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3、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四川美术学院虎溪公社A3-23办公室;4、收件人:马老师023-65922139;)。规定日期内若未收到拟录取学员的邮寄报名材料,视为该拟录取学员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将依次递补。

  4、报到及复审材料

  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签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最后学历证明、曾获奖励证书等)。

  六、补充说明:

  1、学员在校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美术学院制定的学员管理制度执行。同时,学员将与培训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培训期间因学员个人原因出现的健康和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2、主办单位对培养学员创作的作品有展览、出版、宣传等权利;凡送作品参评、参展,学员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及四川美术学院、国家艺术基金的各项规定;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美术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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